
朗读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公述民评”工作的通知》(余作风办〔2014〕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公述民评”活动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14年区商务局“公述民评”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述民评对象
根据余作风办[2014]1号文件中对评议对象选定的要求,结合我局中层干部实际情况,确定区商务局外经科(服务贸易科)包丽雅、商贸科郑芳芳2名同志为此次“公述民评”活动的评议对象。
二、主要内容
根据要求,今年“公述民评”活动要向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绩效等五方面情况,重点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围绕保持作风纯洁和提高工作绩效的要求,切实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推动政务环境的改善。
三、评议方法
民评代表听取评议对象的公述报告,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填写《余杭区商务局“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见附件),对评议对象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情况,按照每项最高得分20分进行评价。民评代表还可以在《测评表》征求意见栏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评议对象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述民评”活动大致可分八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活动方案(10月上旬)。制定“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和工作步骤。
(二)进行公开承诺(10月中旬)。评议对象确定后,局党委把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撰写公述报告(11月中旬)。评议对象按照“公述民评”五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撰写公述报告。公述报告既要总结取得的成绩,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确定民评代表(11月中旬)。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民评代表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主要从本部门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中选定,并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分管商务局工作的领导参加,评议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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