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余杭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余生态办〔2009〕15号)及《余杭区主要污染物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意见》(余政办〔2013〕291号)的有关规定,浙江海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的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项目已经验收、公示,现将2014年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补助资金共45.817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名单和资金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携收据及时到区财政局(行财科)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财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浙江海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刷卡排污
总量控制系统补助资金明细表
杭州市余杭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浙江海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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