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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文体服务中心:
为丰富全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文公共〔2014〕47号),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新春期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法治余杭”、“五水共治”等主题,积极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公共文化活动,注重文化惠民,把更多具有区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文化活动送到基层,鼓励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活跃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生活。
二、相关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营造节日期间欢乐、祥和的氛围为重点,结合依法治国、“五水共治”、“建设美丽余杭”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
3.面向基层,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重心要向农村、基层和特殊群体倾斜,把演出、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送到农村、送进社区,使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群众都能享有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文化广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扩大文化惠民的受益面。
3.强化阵地服务,走进文化礼堂。区图书馆、文化馆、各镇街文体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文化活动,使公益性文化场所成为节日文化活动的主阵地。着力提升农村文化礼堂的使用效率,鼓励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服务走进农村文化礼堂。
4.供需对接,贴近群众。新春期间,全区将组织送春联、文化礼堂春晚文艺演出、“余杭之夜”新年音乐会、“过大年看大戏”活动、元宵灯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并通过报刊以及网站等预先发布文化服务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广泛参与,引导群众自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让群众成为公共文化活动的主角。
三、具体事项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图书馆、文化馆、各镇街文体服务中心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策划,组织开展好新春期间的各项文化活动。要把开展新春公共文化服务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结合,注重实效,重在惠民。
2.注重宣传,及时总结。区级文化单位和各镇街文体服务中心对新春期间的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发现亮点,突出特色,为办好今后节日文化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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