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整治和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实行生态办抄告督办制度的通知》(余政办〔2013〕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杭州余杭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第48号抄告督办单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单位按照抄告督办单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请于12月27日前反馈,照片、文字资料通过政务平台报送区生态办(区环保局,联系人:唐海钢,联系电话:89360896)。
附件:杭州余杭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第48号抄告单
杭州余杭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杭州余杭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 告 单
编号:2014第48号 日期:2014年12月16日
主送单位 | 南苑街道办事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876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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