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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科室(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科室、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科室(单位)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22

  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科室(单位)考核办法

  为强化机关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高效、务实、廉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科室(单位)按规定做好内部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部分:

  (一)共性工作目标

  共性工作是指各科室(单位)同遵循、同完成、同考核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中心工作、理论业务学习、廉政作风效能、督办工作、日常管理、政务信息、调查研究等。

  (二)个性工作目标

  个性工作是指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职能承担的工作任务。重点考核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分解落实到科室的工作目标任务;各科室(单位)的职责任务;本局各项重点、创新工作任务;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月度共性工作考核占35%、个性工作进程考核占40%、月度评议占25%。计算公式为:

  月度考核总分=月度共性考核得分×35%+月度个性工作进程考核得分×40%+月度评议得分×25%

  月度共性工作目标、个性工作进程考核由各科室(单位)自评,每月8日前填写《共性工作目标考核表》、《个性工作目标考核表》报局组织人事科;局组织人事科会同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单位)每月报送的《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表》对个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每月15日前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汇总每月得分后报局党委审定。

  月度评议根据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各科室(单位)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由局领导对各科室(单位)当月工作进行评分,各科室(单位)进行互评,每月10日前填写《月度民主评议评分表》报局组织人事科;局组织人事科按主要领导35%、其他领导平均分30%、科室互评平均分35%计算考核分。

  局考核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复核、汇总得分,向局党委汇报,局党委审定考核得分后每月15日前反馈上月考核结果。

  (二)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其他工作人员测评分、局党委集体研究加扣分、年度加扣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年度考核总分=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其他工作人员测评分(满分20分)+局党委集体研究加扣分(最高±20分)+年度加扣分

  由局考核小组办公室复核、汇总得分,向局党委汇报,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2、年度荣誉加分

  凡获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得到上级领导表扬批示的,根据科室(单位)贡献的大小,酌情给予加分;科室(单位)工作获全局通报表彰,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明确的的,酌情给予加分;科室(单位)人员参加上级部门或全局组织的征文比赛、业务竞赛或知识竞赛等获奖的,按获奖层次给予所在科室(单位)酌情加分。综合类荣誉原则上不作为科室(单位)加分项目;同一荣誉不重复加分;如单项荣誉能为我局综合考评额外加分的,可适当提高加分值;本加分项每个科室(单位)累计不超过10分。

  具体加分分值为:获得国家、省、市、区荣誉,按科室贡献大小,最高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得同级领导表扬批示的减半加分,其中区级加分必须是主要领导;获全局通报表彰的,最高加0.5分;同一项荣誉(或批示)按最高分值加,不重复计分;同一级别加分不超过两项。

  3、年度其他扣分

  发生重大行政执法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案件、重大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15-30分;因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题被局督查组查实三次(含)以上的、被上级督查组查实一次(含)以上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含)以上的,扣5-10分;科室未能及时、按要求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工作和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影响到综合考评的,每起扣5-15分,并严格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党员参与“双报到”服务少完成一次扣所在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得分0.2分。

  具体扣分分值,由考核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提出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个人因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题被局督查组查实一次的,给予书面告诫;被局督查组查实两次的,给予局内通报批评处理,并作书面检讨;被局督查组查实三次(含)以上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除年终奖金;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连带责任,给予扣除年终奖金、取消优秀评比资格等处理。具体处理由局党委讨论决定。

  四、考核奖惩

  按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总计得分确定优秀科室和先进科室。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在考核、奖励中弄虚作假的科室,取消优秀科室和先进科室评比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负责人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任小组成员,并成立考核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并由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目标考核督查工作,未尽事宜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附件:1.余杭区发改局科室工作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表

        22015年度科室(单位)共性工作目标月度考核表

        32015年度余杭区发改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015年度)

序号 

评 价 

科 室 

 

较好 

一般 

较差 

1 

办公室 

       

2 

组织人事科 

       

3 

综合规划科 

(含发规所) 

       

4 

投资管理科 

       

5 

现代服务业科 

       

6 

工业经济科 

       

7 

金融科 

(含金融服务中心) 

       

8 

社会和体改科 

       

9 

粮食管理科 

       

10 

物价管理科 

       

11 

物检分局 

       

12 

重点办 

       

13 

储备粮监管中心 

       

14 

价格认证中心 

       

  备注:1、评价确定为“好”档次的3个科室(单位),“较好”档次的6个;

        2、测评人身份(请在?内打“?”)

  局主要领导? 其他领导?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其他工作人员?

  2015年度科室(单位)共性工作目标月度考核表(共性目标100分)

序号 

类别 

工作目标 

标准 分值 

加扣分标准 

自评分 

 

 

 

审定 分 

1 

中心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班子的决策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科室(单位)内部管理,顾全大局,服从命令,确保政令畅通。 

20 

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扣10分,执行不力的扣3-5分;因工作疏忽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扣5分;政令执行不通畅的扣3-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件次扣10分。不配合其他科室工作,造成整体工作延误的,每件次扣3-5分。 

     

2 

理论业务学习 

按时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教育以及各类考试、测试活动,自觉组织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钻研政策业务,撰写各类学习体会文章。 

10 

无故不参加中心组和其他学习教育考试测试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月度完成干部学习新干线学分的,每人次扣2分;科室学习无台账的扣1分;掌握运用现代办公技能能力差扣1分(以局领导抽查情况或上级部门组织各项检查时的抽查情况为考核标准)。 

     

3 

作风效能 

建设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执行上级和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积极参加代表局机关的各类竞赛及活动,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15 

根据局机关行风效能督查实施办法被局督查组发现的,每人次扣5分,被区有关部门查实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人次扣10分。会议及局统一部署的专项工作无故缺席不参加的,每人次扣3分。未执行文明服务规范被投诉的,每件次扣5分。违反上级和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每次扣2-5分。科室人员代表局机关参加本科室工作以外的各类竞赛及活动的,每人次加0.2分,最高加2分;获得奖项的,按国家、省、市、区奖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4 

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自觉执行上级和本局制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 

10 

无故不参加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扣2有违纪行为,被组织处理的,每起扣5分;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每起扣10分。 

     

5 

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无违法行政情况发生。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行政行为被撤销,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做好各类督办事项的办理、信访接待和110社会应急救助联动工作。 

10 

有违法行政情况发生,每件次扣10分。因主观故意或疏忽大意,造成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行政行为被撤销,每件次扣10分。对交办的政务督办事项(包括领导批示件、局领导指示督办件、信访件、110联动案件、党代会提案、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件)以及签订的各种责任书保质保量及时办理者计满分,超越时限办理又不说明情况的每件次扣3分,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的每件次扣5分,影响到对本局综合考评的扣10分,办理回复不满意的,酌情扣分,因工作失误造成信访事件的每次扣3分。 

     

6 

日常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做好文件处理、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加强公章、文书档案、办公设备、电脑网络等管理,确保安全防范到位。认真执行值班制度,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到位。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15 

不按照公文运行程序进行审核、签发,或无故撤文的,一次扣2分;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登陆用户名和用户密码、管理密码泄漏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因违规操作造成公文流转内网、发改局门户网等网络故障并影响正常运行的,一次扣2分;未按通知规定时间上报工作小结、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未违反保密规定、公章使用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因工作疏忽造成办公用品、设施、文件丢失或失盗等安全责任事故的视责任大小一次扣0.5-2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科室(单位)内部办公环境脏、乱、差的,发现一次扣1分。 

     

7 

政务信息 

积极报送工作信息,按规定完成月度、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任务。 

10 

以各科室(单位)月度政务信息报送量及约稿完成情况分解落实,各科室(单位)的月度信息报送任务为价格认证中心、国有储备粮监管中心1篇,其他科室(单位)5篇。无特殊原因未完成上级约稿任务的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未完成报送量任务的每篇扣0.5分。超额完成报送量任务及上级网站信息录用的,超过部分每篇加0.05分,最高不超过1分。稿件被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级媒体(包括报纸、纸质简报、电视新闻,不含网站信息)录用刊发的,每篇依次加0.1分、0.2分、0.3分,同一稿件被多级录用的,按最高级加分,被同级重复录用,不重复记分。 

     

8 

调查研究 

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按规定完成服务、调研任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研工作 

10 

开展服务基层活动每周少于1次的扣2分;未按时完成月度(季度)运行分析材料和配合上级部门调研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扣1分。调研文章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发的,每篇依次加0.2分、0.4分、0.6分、0.8分,调研文章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每篇依次加0.5分、1分、1.5分、2分。同一稿件被多级刊发或表彰的,按最高级加分,被同级重复录用,不重复记分。 

     
 

合计 

 

100 

       

  2015年度余杭区发改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办公室)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扣分标准 

 

 

 

 

 

 

 

 

 

1 

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做好办公室各类督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20 

13月份分解下达区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 

23月份根据上级要求,下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32月份牵头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的领办分办工作; 

4、全年做好上级督办件及局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督办制度的深化落实工作。 

未按规定做好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的扣2分;未做好提案议案领办工作的扣2分;未做好督办事项督办工作的扣2分。 

     

2 

做好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各类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起草局机关工作计划等重要文稿及有关会议纪要;做好公文流发文、收文、传阅、销案等管理工作,做到不误事、不遗失、不泄密,按规定做好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0 

1全年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组织和会务工作; 

27月份完成局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起草工作; 

311月底前完成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起草工作; 

4、全年做好各类文稿起草工作; 

5、全年做好公文流发文、收文、传阅、销案等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未及时组织安排会议的、做好会议记录的每次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起草重要文稿及会议纪要的,每次扣1分;因文件发文、收文、传阅管理不当造成误事或遗失的,每件扣1分;擅自违规使用印章的,每起扣1分。 

     

3 

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余杭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牵头做好材料、台账、档案的规范、收集和上报工作。制定好年度普法计划,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牵头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准确做好信访和网上答复;做好信息公开和权力阳光清理工作;牵头做好110社会应急救助联动工作。 

20 

11月份完成局法律顾问单位落实工作; 

23月份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余杭领导小组调整工作; 

33月份做好信访、综治领导小组调整工作; 

45月份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58月份按省、区统一部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6、全年做好信访、信息公开、110应急联动和行政争议应对工作有关牵头协调工作。 

未建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因本科室原因造成台账资料不全影响考核的扣2分。法制宣传、教育未落实的每起扣1分;因本科室原因未落实(督办)信访(网上信访)答复的每件次扣1分;未按规定做好信访、信息公开的每件次扣1分;未按规定做好110应急联动警情任务分配工作的扣2分。 

     

4 

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加强食堂管理;加强机关物业管理,注重机关文化建设;高效做好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10 

  1. 1月份完成局电梯更新工程; 

  2. 根据区统一部署,按要求做好办公室调整工作; 

3、全年做好食堂管理、机关物业管理、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食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因管理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公务接待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2分。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工作和财产登记、添置、维修等管理工作。 

20 

18月份做好预算中期调整工作; 

210月份做好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3、全年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4、每月做好财务分析工作; 

5、全年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添置、维修等管理工作。 

未编报年度财务计划的扣2分;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按规定做好经费管理的每起扣2分。 

     

6 

牵头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及时下达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审核、编印、报送、统计、考核工作。 

10 

12月份修改完善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下达2015年度信息工作计划、调整新一期信息员; 

2、全年做好信息审核、编印、报送、统计、考核工作。 

未及时下达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的扣2分;因信息审核、编印、报送出现严重出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2分。 

     
 

合计 

100 

         

  2015年度余杭区发改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组织人事科)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扣分标准 

 

 

 

 

 

 

 

 

 

1 

认真做好党务群团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党工委的考核要求,做好党委和总支的党建基础工作,积极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完成双争双评等工作。 

20 

14月底前召开党群工作会议,部署2015年党群工作。 

2、春节、七一前组织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 

36月份开展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 

412月份做好区委组织部以及机关党工委党建工作考核。 

512月份做好党员年报工作。 

上级布置的有关工作开展不扎实的每件扣1分,未开展的每件扣2分。 

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2 

做好老干部工作,组织和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学习、疗休养等活动,关心关爱老干部身心健康,开展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活动。 

20 

16月份组织机关退休老领导、离休干部端午节茶话会。 

29月底前做好老干部体检工作。 

3、做好春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4、做好2个离退休支部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学习服务工作。 

活动安排不周密的扣1分,引起投诉并造成影响的扣2分。 

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3 

做好我局2015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相关事宜以及省市发改委的重点工作考评。做好局科室(单位)月度和年度考核。 

20 

1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科室考核工作。 

22月底前做好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311月份开始准备上级部门考评基础工作,考核材料按要求准时上报。 

4、每月做好科室月度考核工作。 

未做好考评相关工作的每项扣2分。 

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4 

做好局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干部、职工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务任免及劳动人事方面等工作;组织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 

20 

12月份做好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公务员统计、工资统计等年报工作。 

2、做好人事变动相关材料上报、归档等工作。 

32月份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干部年终考核工作。 

4、做好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相关工作。 

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组织干部学习培训的扣2分; 

     

5 

做好新一轮中层竞岗和一般干部双向交流工作。 

10 

1、拟定新一轮中层竞岗和一般干部双向交流方案。 

2、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等方式,提出任免方案。 

3、完成相关任免手续办理工作。 

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的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分。 

     

6 

根据省发改委安排,做好2015年度全区高级经济师资格发动和申报工作,动员全区企事业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辅导,按要求向市发改委上报。 

10 

16月份开展全区高级经济师申报动员。(视上级工作安排) 

27月份开展高级经济师材料审核工作。 

38月底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未做好高级经济师申报工作的扣5分。 

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合计 

100 

         

  2015年度余杭区发改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综合规划科)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扣分标准 

 

 

 

 

 

 

 

 

 

1 

高质量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纲要 

20 

17月底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212月底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最终稿。 

未完成好基本思路扣2分;未完成规划纲要扣2分; 

     

2 

按时保质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做好跟踪实施 

20 

11月起草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提交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3月初前下达2015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38月底前开展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形成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412月调研起草2016年计划报告。 

未完成计划报告的扣2分;未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扣1分。 

     

3 

牵头组织经济运行分析,提升分析工作质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部门联系和协作,把握不同阶段经济运行特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努力提高分析报告的质量。 

20 

14月份做好第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27月份开展半年度经济运行分析; 

310月份组织开展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 

412月份开展2015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分析。 

未及时开展季度、年度运行分析的扣2分,完成质量不高的扣1分。 

     

4 

继续完善重点工业企业省市区一体化监测工作,按省市要求做好重点企业监测;做好企业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每月掌握数据动态,每季形成监测报告,不断提升监测预测质量水平。 

15 

1、每月掌握数据动态。 

2、每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形成监测报告。 

未按省、市、区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的扣2分,未形成报告的扣2分,完成质量不高的扣1分。 

     

5 

牵头组织开展全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年度调研计划;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或联合开展的调研任务。 

8 

13月份拟定2015年全局调研方案; 

28月底前开展调研课题初步成果交流; 

312月底前完成调研课题任务。 

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扣2分;调研任务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扣1. 

     

6 

进一步做好资环工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 

10 

1、按照上级安排,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做好相关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未按规定做好循环经济等工作的每件次扣1分。 

     

7 

做好公交领域“油改气”工作 

7 

1、牵头协调推进加气站建设工作; 

2、做好天然气计划申报工作。 

未按规定做好油改气工作的每件次扣1分。 

     
 

合计 

100 

         

  2015年度余杭区发改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投资管理科)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扣分标准 

 

 

 

 

 

 

 

 

 

1 

围绕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20 

13月底前完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并下达至各考核责任主体; 

23月底前修改完善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办法; 

3、按季度及时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47月底前开展扩大有效投资半年度模拟考核; 

51月底前完成完成扩大有效投资年度考核。 

未按规定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的扣2分;未开展考核办法修订的扣2分;未开展固投季度分析的扣2分,质量不高的扣1分;未及时开展半年度模拟考核的2分;未完成年度有效投资考核的2分。 

     

2 

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 

20 

11月底前完成区本级、镇街道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计划,3月份前按程序下达年度计划; 

2、按季度分专题组织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协调、推进会; 

38月底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完成中期调整工作; 

411月份提出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思路和项目预安排意见。 

未按规定做好项目计划的扣2分,出现重大差错的每次扣1分。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3 

围绕加快项目推进,做深做细项目前期。 

20 

1、上半年修改完善政府投资储备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储备项目梳理并督促项目业主开展技术前期; 

2、加强储备项目库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新项目入库; 

3、年中选择3个左右项目开展“预可研”,为项目决策提供基础。 

未完成项目库动态管理的扣2分;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 “预可研”的扣2分。 

     

4 

围绕加强日常管理,推进政府项目代建和投资调整管理。 

10 

15月底前下达年度实施代建制项目计划; 

28月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代建招标代理单位年度备案工作; 

3全年严把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关,并加强投资调整和代建日常管理 

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扣1分;未开展备案工作的扣1分;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不严,出现较大差错的扣2分。 

     

5 

围绕加强项目保障,做好项目服务。 

30 

1、按照依法、高效、优质、规范的原则,做好项目审批服务; 

2、加强指导服务,帮助未来科技城等受委托单位做好项目审批; 

3、有序推进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 

4.按规定做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审批不及时发生投诉的每件次扣1分;未开展指导工作的扣1;未开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相关工作的扣2分;未及时安排用地计划的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分。 

     
 

合计 

100 

         

  2015年度余杭区发改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现代服务业科)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扣分标准 

 

 

 

 

 

 

 

 

 

1 

进一步加强载体培育和发展,积极引导和推进全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做好省、市、区各级服务业考核工作。 

20 

1.1-2月,完成2014年度镇街服务业考核。 

2.2-4月,完成2014年度省、市服务业考核工作。 

3.3-4月,做好2015年度第4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申报认定工作。 

未做好省级服务业考核的扣1分,未做好市级服务业考核的扣1分,未做好镇街服务业考核的扣1分,考核质量不高的扣0.5分。 

     

2 

做好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做好市级物流业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 

20 

1.1-12月,编制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2.9-10月,组织申报2015年市级物流业引导资金项目。 

未做好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的扣1分;未及时做好物流业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扣1分。 

     

3 

加强服务业产业项目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做好服务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 

20 

1.每月做好服务业产业项目分析与协调推进工作。 

2.3-4月,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3.6-8月,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4.9-10月,组织申报2015年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未及时做好服务业项目分析与协调推进工作的扣1分;未及时做好重大服务业项目申报的扣1分;未及时做好服务业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扣1分。 

     

4 

组织开展全区第三批重点楼宇、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大力服务镇街和平台开展楼宇经济工作。 

20 

2.6-9月,完成第三批区级重点楼宇、总部企业的认定工作。 

3.1-12月,服务镇街和平台开展楼宇经济工作 

未及时开展重点楼宇、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扣1分;未认真开展服务镇街和平台开展楼宇经济工作的每件次扣0.5分。 

     

5 

组织开展全区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完成2015年服务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调研服务业各领域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服务业发展具体措施。 

20 

1.4月,完成2015年一季度服务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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