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杭安监管安健〔2015〕31号)和余杭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摸清我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为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市安监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区范围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二、调查的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地址、所属行业、分性别职工总数、分性别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等(见附件1)。
调查时间:2015年5月4日至10月30日。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用人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报调查信息,并由属地镇街、经济开发区、超山管委会和良渚新城管委会做好调查信息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超山管委会和良渚新城管委会应落实一名熟悉计算机操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职业卫生信息员,负责调查信息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调查的具体方法
(一)用人单位数据采集。采取用人单位网络填报与调查人员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单位通过联系同级工商、统计、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村(社区),详细掌握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与本次调查相关的用人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各有关单位可以借助村(社区)的力量,采取召集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班或会议的方式,告知调查事项,明确调查要求,由用人单位在“杭州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系统”(网址:http://220.191.211.182/zyws/)注册(用人单位类别为“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时,工商注册号为必填;用人单位类型为事业单位等其他用人单位时,组织机构代码为必填)后在“基本情况栏目”中依照“填报说明”填写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并在线提交填报数据。
(二)用人单位数据审核。用人单位网上填报数据后,由职业卫生信息员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在确保数据填报完整、没有逻辑错误的情况下予以审核通过,在线提交至区安监局复核,区安监局通过该系统对已通过审核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复核。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超山管委会和良渚新城管委会用户均可利用系统查看到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的整体情况并进行数据统计、导出。
(三)逐级汇总报送。汇总表格采取逐级报送的方式,由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超山管委会和良渚新城管委会从系统中导出相应汇总表打印、签章后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五、调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布置阶段。2015年5月8日前,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组织用人单位培训。
(二)摸底调查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6月30日前针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水泥制造、涉爆粉尘行业进行调查。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至10月30日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重点职业病危害如石材加工、木质家具、医药、电焊烟尘、箱包、制鞋、放射性等行业(参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可从区安监局网站最新文件栏中下载)以及其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区安监局将适时对调查工作开展督导。
(三)数据上报阶段。2015年6月25日、2015年9月25日和2015年10月25日前各地分三次将调查摸底的数据进行整理,完成调查信息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六、调查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是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调查工作负责人,加强摸底调查的组织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和借助村(社区)的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准确的排查摸底。
(二)做好协调和信息审核。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协调指导,随时调度和掌握调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填报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加强咨询和指导。要组织好对调查对象的宣传咨询工作,引导他们积极配合并参与到调查中来。要指导用人单位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可从区安监局网站最新文件栏中下载)全面辨识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做好调查问题解答,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同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次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同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要求,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可从区安监局网站中点击进入,网址:http://www.yhsafe.gov.cn/)登陆注册单位名称,如实填写所属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等相关信息,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底我局将邀请职业卫生市级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超山管委会和良渚新城管委会的调查系统登陆账号另行分配下发。不详事宜,请及时与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磊,电话:86205771。
附件: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2.分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3.分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5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名称 | |||||||||||||
工作场所详细 地址 | 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 市(地、州、盟) ________县(区、市、旗)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村(社区) | ||||||||||||
用人单位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用人单位类别 | □企业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工商户 | ||||||||||||
生产的主产品或 主要业务活动 | |||||||||||||
所属行业 | □1.金属矿 □2.石英矿 □3.石棉矿 □4.其他非金属矿 □5.矿石洗选 □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7.农副食品制造 □8.酒、饮料和茶制造 □9.烟草制品 □10.纺织、服装、服饰 □11.箱包制造 □12.制鞋 □13.其他皮毛制品制造 □14.木质家具制造 □15.其他家具制造 □16.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 □17.造纸和纸制品业 □18.印刷 □19.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 □20.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 □2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22.民用爆炸物品制造 □23.烟花爆竹制造 □24.医药制造 □25.化学纤维制造 □2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7.水泥生产 □28.石灰与石膏制造 □29.陶瓷制造 □30.砖瓦制造 □31.耐火材料制造 □32.玻璃制造 □33.石材加工 □34.其他建材制造 □3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3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37.金属制品 □38.通用设备制造 □39.专用设备制造 □40.汽车制造业 □4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43.船舶制造 □44.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4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6.仪器仪表制造 □47.其他制造 □48.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49.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 □5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1.燃气生产和供应 □52.水生产和供应业 □53.建筑业 □54.批发业 □55.零售业 □56.铁路运输业 □57.道路运输业 □58.水上运输业 □59.航空运输业 □60.管道运输业 □61.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62.仓储业 □63.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
职工总数 (人) |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人) | 接触粉尘 人数(人) | 接触化学毒物人数(人) | 接触物理有害因素人数(人) | 接触放射性物质人数(人) | 接触生物有害因素人数(人)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填表人: 固定电话: 手机:
附件2
分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行业名称 | 用人 单位 总数 (个) | 用人单位 职工人数 | 接触危害 总体情况 | 接触粉尘 情况 | 接触化学毒物情况 | 接触物理有害因素情况 | 接触放射性 物质情况 | 接触生物有害 因素情况 | ||||||||||||||
总 人 数 | 男 | 女 | 总 人 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822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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