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随着气温的快速回升,3月以来我市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季节,各地已经出现多起雷灾事故。为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防雷检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本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查、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建立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三)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所辖单位的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四)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负责对本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督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为防雷重点对象及其责任主体单位。防雷重点对象包括:易燃易爆场所及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党政军机关办公大楼、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或建筑)和各类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建筑、设施)等。由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公布的防雷重点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照本通知要求开展防雷安全自查。
(二)检查内容
1.防雷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雷电预警接收方式落实情况;
3.新建项目落实雷击风险评估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情况;
4、已建建筑及强、弱电系统防雷装置安装情况;
5、已安装的防雷装置开展定期检测及整改情况;
6、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7、2014年及今年以来的发生雷电灾害情况;
8、防雷安全科普教育开展情况;
9、防雷安全工作档案建设情况等。
三、检查进度和工作要求
(一)检查进度
1. 5月10日前,为各责任主体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
2.5月11日-5月20日,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气象灾害防御成员单位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系统)所辖单位进行检查及督促整改阶段。
3.5月21日-5月23日,为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阶段。
4.5月24日-5月31日,为各责任主体单位后期整改阶段。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于5月10日前完成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如实填写《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见附件1),并纳入本单位年度防雷安全工作档案。
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当地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等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防雷重点单位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隐患的单位要予以督促整改,并将本辖区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5月28日前报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等检查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配合各镇、街做好防雷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并于5月28日前将《行业(系统)防雷安全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报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关工作事宜,请与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洪冉,联系电话:86151055。
附件:1.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
2.各镇(街道)防雷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3.行业(系统)防雷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单位名称(盖章) | ||||
单位负责人 | ||||
安全责任人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820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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