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所、事业单位:
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布置,现将《关于开展“杭剑二号”机动车销售服务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执法整治工作的通知》(杭市管〔2015〕1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每月15日,30日上午下班前上报阶段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填写统计表报稽查大队张瓅文邮箱。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5日前上报。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2日
关于开展“杭剑二号”机动车销售服务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执法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经开、景区分局,大江东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公平交易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杭剑二号”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个“一”,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失信企业名单,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建立和完善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时间与方法
(一)整治时间
2015年5 月至2015年 7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和业务培训阶段,为期半个月(5月5日至5月20日)。各单位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主营品牌、住所、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参照附件1);认真梳理近年来案件查办、投诉处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典型案例剖析、案件承办人讲解等方法,提升能力。5月中上旬市局也将召开系统业务骨干专题培训会,邀请一线有经验的同志就查案方法、诉转案及成品油抽检等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为期40天(5月2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以案件查办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为期一个月(7月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案例、日常投诉种类研判等,在投诉受理、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合同文本推广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方法
专项整治行动,原则上以属地管辖为主,但对问题突出、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市局将组织力量实施重点检查,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并邀请媒体参与。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汽车销售、维修服务企业;汽车零配件市场、汽车装潢装饰企业;车辆按揭担保、金融公司;机动车检测机构;汽柴油加油站;电动车经销企业。
(二)整治重点
1.汽车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1)汽车销售企业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骗收应由厂家支付的新车出库PDI检测费等违法行为;
(2)汽车担保公司为消费者办理购车按揭贷款业务时,暗中提高约定的贷款申请额度,将超出部分占为己有等违法行为;
(3)以零配件仓储费、报关费等名义,滥收费用的行为;
(4)对紧俏车型采取在车价外另行加收费用或强制搭售车用装饰品、车辆装潢和车用附件等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5)汽车销售企业虽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但未尽保险代理之实,假借“代理费”之名收取保险公司费用的行为;
(6)车贷按揭担保公司为得到汽车销售企业的指定或者优先推荐,向汽车销售企业按比例返还担保费、保证金行为;
(7)机动车及电动车经销企业,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技术、型号、配置等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或以新能源汽车等名义进行偷换概念误导消费者。
2.汽车保养、维修过程中违法行为
(1)在机动车保养维修服务中,采取配件以旧代新、少换多收、小病大修、未换骗收、偷梁换柱、恶意更换不需要更换零配件的行为;
(2)在定损额较高事故车维修中,未按保险公司定损内容维修,偷工减料,骗取维修费用的行为;
(3)机动车及机动车零配件销售企业,销售侵权假冒、不合格零配件、装具和油品或声称使用进口或原厂配件,但实际以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甚至使用“三无”配件的行为。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和零配件销售企业,利用格式条款、店堂广告等形式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限制、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参照附件2)。
4.汽柴油及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
认真检查执行燃油新标准情况,抽检车用燃油、机油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封存查处。抽检一批举报投诉量大、因质量问题事故多发的电动自行车,对在主城区违反规定销售超速、超重电动自行车的,要进行处理,对私自改装、销售“三无”车,进行重点立案查处。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动车及其必需的油品在当今社会中已经越来越重要,机动车市场行业链条长、经营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整治行动事关市场交易环境、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交通安全、社会稳定,事关提高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能力和社会形象,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心理、厌战情绪、任务观念,结合本区域实际,细化方案、优化措施、强化责任。
二要严格执法,发挥优势。机动车市场违法行为具有专业性、隐蔽性和动态性。各单位要摸清辖区内机动车市场底细,熟知相关法律依据(参照附件3),配强执法力量,积极作为、高效作为。要充分发挥法规、消保、市场、稽查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执法内生力。要加强与交通、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联动,提高执法合力。
三要强化宣传,彰显形象。要充分认识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宣传工作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研究、同时开展、同时落实,全面宣传和客观报道专项整治的成效,把宣传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舆论的积极作用,扩大市场监管部门的影响力。
四要标本兼治,建立机制。规范汽车市场对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是一项艰巨、长期任务。各单位在本次专项整治之后,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目标开展汽车市场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一支业务精、办案强、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要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建立一套覆盖汽车市场全产业链的刚柔并举的监管制度,从而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长效管理模式。
五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上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一意见两制度”的要求,做好报告和报备。遇有重大案件时,在做好向市局汇报的同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和帮助。
各市场监管局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每月15日、30日下午四点前由各局稽查大队汇总本局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填写统计表(参照附件4),报送市局稽查支队孙立平邮箱,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5日前报市局稽查支队杜文甫邮箱。
附件:1.杭州市机动车销售服务及成品油市场调查统计表
2.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及评审意见
3.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参考
4.杭州市机动车销售服务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案件情况统计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7日
附件1
杭州市机动车销售服务及成品油市场调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5年 月 日
序号 | 机动车 | 成品油 |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车辆品牌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产品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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