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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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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 

  为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环境治理,共同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余杭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63 

 

  余杭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环境治理,共同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余杭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7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函〔201480号)等相关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区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1、整治内容 

  最大限度减少在建工程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围挡封闭整齐、立面密目网围护、现场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出场运输车辆冲洗、减少施工扬尘措施使用、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建筑垃圾清运规范、全面使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等方面符合标准化要求,同时要求施工完毕临时设施及时拆除。 

  2、工作重点 

  1)强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执行《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附件1)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作为建筑施工现场评价“达标”工程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2)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全区符合安装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且有效与余杭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连接;全区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要100%安装自动洗轮设备,并确保使用,消除出工地车辆车轮带泥上路现象;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宣贯;配合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 

  三、整治原则和方法 

  (一)整治原则 

  施工单位牵头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建筑施工现场达标评价,负责协调工程周边关系,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到位、费用到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履行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发现整治不力的要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整治方法 

  1、以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为载体,实行举报制度,对投诉反映或媒体曝光的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的工地实行现场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同时欢迎社会媒体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治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2、创建工作具体流程: 

  1)建设工地的“整改、申报”。由施工单位牵头按照《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实施具体整改,目前在建项目应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附件2),达标后向区住建局安监站申报。新开工工程应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每月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达标后及时申报。 

  2)区住建局“检查、复核”。区住建局安监站收到工地达标申报后,结合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复核意见。 

  3)对不按时完成整改、申报工地和复核不达标工地的查处。对不按时完成整改、申报以及整治期间发现施工单位虚假申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列为重点监管工地,并采取最严厉的惩处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信用扣分的,按现有标准加倍扣分;实施行政处罚的,按上限进行处罚。通过信用记分、通报批评、暂停政府投资项目市场活动、媒体曝光、多部门联动执法等手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对管理成效较好企业的褒奖。对开展工作认真,建筑施工现场评价“达标”且能够长期保持的工程项目及其施工、监理企业,区住建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信用加分、各类评优评奖优先推荐等激励。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6月上旬) 

  全面动员部署全区各在监项目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对整治工作以及《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附件1)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进行宣贯。各施工企业要依据本行动方案制定项目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 

  阶段工作目标:企业制定各自计划,开展宣贯工作。 

  (二)自查提高阶段(20156月中旬2015731日) 

  施工企业按照《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对建筑工地现场环境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明确方案、时间、负责人进行整改完善,自查达标后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签字确认,向区住建局安监站申报。各监理企业要落实文明施工环境整治监理责任,对施工企业不认真开展整治,现场存在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仍不能落实整改的要及时向区住建局安监站报告。 

  阶段工作目标:企业按标准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开展第一轮检查,对不达标工地责成限期整改。 

  (三)督查整治阶段(2015812016530日) 

  施工企业应保持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严格标准化管理,每月组织自查并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签字确认后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资料备查。在企业和建筑工地自查自纠基础上,区住建局安监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重点工作整治时间表》(附件3)安排,组织对责任范围内工地进行检查考核,并核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整治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以上情况我局将纳入项目监督记录,不定期将典型案例上报市建委。 

  阶段工作目标: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已达标工地继续保持标准化管理,新开工项目创建标准化工地。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61--2016830日) 

  施工现场继续保持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严格标准化管理,并每月组织检查自评。区住建局在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重点区域内的所有工地进行重点检查,每月检查原则不少于3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整治措施。监管信息保持按月上报。 

  阶段工作目标:按照达标工地要求巩固标准化管理工作。 

  (五)严格控制阶段(20169月)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临时管控措施(另行制定)。区住建局对监管项目每周进行巡查检查,对重点项目在9月初每天检查,管控期间按上级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制度,确保符合要求。 

  阶段工作目标:继续巩固前期成果,在建工地保持标准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是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以此次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整治行动为契机,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是工地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总监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环境整治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摒弃以往粗放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形成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区住建局将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巩固整治成效。 

  (三)细致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区住建局将进行重点监督施工处于基础阶段、渣土运输量大的工程,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环节,并实施差别化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工学校、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文明施工、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意识,使环境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 

  (四)采取严管重罚,加大惩处力度。区住建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打好工地整治攻坚战。对检查中发现环境整治措施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充分发挥物联网视频监控平台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我区在监工程开展监控和非现场执法工作,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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