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维护我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以下简称脊灰),严防脊灰疫情输入与传播,减少麻疹免疫空白人群,提高人群免疫屏障,有效控制麻疹疫情,现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杭州市2015-2016年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卫计办〔2015〕59号),决定今秋明春在全区继续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活动。现将《杭州市余杭区2015-2016年度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9日
杭州市余杭区2015-2016年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为严防脊灰疫情输入与传播,进一步推进麻疹消除工作,我区将于今秋明春组织开展两轮集中式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实施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
全区所有镇街(开发区)开展2轮集中式的脊灰、麻疹疫苗摸底查漏和补种工作。
(二)时间
第一轮工作时间:2015年10月15日—31日,第二轮工作时间:2016年3月1日—15日。
(三)对象
1.摸底对象:4周岁以下儿童、入托儿童、在校小学生。
2.补种对象: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满6月龄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以及满4周岁未完成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脊灰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二、任务指标
(一)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区为单位,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重点对象
各镇街(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五院)要认真组织落实查漏补种活动,积极争取当地镇街(开发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针对流动儿童聚集地区进行重点摸排和宣传教育;结合春节返乡儿童及入城儿童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做好流动儿童的疫苗补种工作,努力消除免疫空白。同时,做好凭证入学、入托工作,保证适龄儿童麻疹疫苗两针次免疫史;按照《浙江省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初三学生的疫苗接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做好摸底登记
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报刊、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在社区、村落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使目标人群了解活动信息,主动及时参与疫苗补种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利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现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麻疹、脊灰防治科普知识与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
常住儿童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五院)根据信息化资料进行筛选,对应补种儿童发放通知;要充分动员公共卫生联络员对流动儿童的摸排,发放接种活动告知书;要落实幼儿园、小学老师收集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时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三)提供便捷服务,保证接种进程
为保证接种质量和接种进程,应采用定点接种和边排摸边补种的方式。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门诊内,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的补种工作;活动期间,各接种点必须每天开放,并视当地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必要时推出夜间门诊满足部分儿童家长需要,确保每位应种儿童能够享受便捷的接种服务。
接种点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补种对象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至相应村(社区)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由调查摸底人员负责督促未完成补种对象及时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点工作人员应每日整理接种记录,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
(四)规范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
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接种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同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如发现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区疾控中心及时报告区卫计局,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区疾控中心对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诊断、上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五院)要指定专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对发生的反应纠纷,应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四、督导评估
为保证本次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区卫计局将组织人员对本次查漏补种活动进行督导和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山区和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的地区等。评估采用现场快评的方式,对于发现指标不达标的地区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通报。评估的同时将在全区开展凭证入学入托工作检查。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本次活动数据要求对补种数量一次性上报(如需补充多剂的,仅统计第1剂,后续接种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并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逐级上报。
各接种单位要求填写《浙江省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数据汇总到《浙江省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将《浙江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4)数据汇总到《浙江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2015年11月20 日和2016年3月10日前将两轮脊灰麻疹集中式查漏补种汇总表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要做好重点地区的查漏补种评估,参照《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调查表》(附件6)和《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估汇总表》(附件7)进行数据汇总,于2015年11月30 日和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区查漏补种活动工作总结报我局和杭州市疾控中心。
附件:1.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
2.浙江省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3.浙江省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4.浙江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5.浙江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6.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调查表
7.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估汇总表
附件1
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家长 姓名 | 儿童 姓名 | 出生日期 (年/月/日) | 现住址 | 联系电话 | 儿童当前状态 | 户籍地 | 含麻疹成分疫苗[2] 接种日期 | 脊灰疫苗 接种日期 | 本 次 应补种 | 备注 | |||||||||
在调查地 | 短期外出 | 长期外出[1] (时间/地点) | 本县 | 本市外县 | 本省外市 | 省外 | 第1针 | 第2针 | 第1剂 | 第2剂 | 第3剂 | 麻疹 | 脊灰 | ||||||
填表说明:1、入学、入托儿童以杭州市集体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草册为准,无需另外登记。2、纸质、电子登记表均认可。
:视11 (3)3、长期外出指连续外出3个月以上,同时应注明外出时间及地点;
摸底登记人员: 登记时间:
附件2
浙江省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家长 姓名 | 儿童 姓名 | 出生日期 (年/月/日) | 年龄分组 | 现住址 | 联系电话 | 新发现 补种对象 | 户籍地 | 补种日期 | 本次未补种原因 | 备注 | |||||||||||||
2-5月龄 | 6-11月龄 | 12月龄-4周岁 | ≥4周岁 | 是 | 否 | 本县 | 本市外县 | 本省外市 | 省外 | 第1剂 | 第2剂 | 第3剂 | 外出 | 禁忌 | 拒 种 | 缓种 | 其 他 | ||||||
填表说明:本表登记对象为应补种对象。本次查漏新发现儿童指尚未建卡或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的儿童。登记表中的新发现儿童和入托、在校需补种儿童需打印纸质版备查;常规接种的儿童有电子表格即可,无需打印成纸质版。
附件3
浙江省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省、市、县、乡镇通用)
户籍类型 | 第1剂 | 第2剂 | 第3剂 | ||||||||||||||||||||||||||||||||
新发现应种数 | 应补种儿童数 | 实际补种数 | 未补种原因 | 新发现应种数 | 应补种儿童数 | 实际补种数 | 未补种原因 | 新发现应种数 | 应补种儿童数 | 实际补种数 | 未补种原因 | ||||||||||||||||||||||||
2-5月龄 | 6-11月龄 | 12月龄-4周岁 | ≥4周岁 | 合计 | 2-5月龄 | 6-11月龄 | 12月龄-4周岁 | ≥4周岁 | 合计 | 外出 | 禁忌 | 拒种 | 缓种 | 其他 | 合计 | 外出 | 禁忌 | 拒种 | 缓种 | 其他 | 合计 | 外出 | 禁忌 | 拒种 | 缓种 | 其他 | 合计 | ||||||||
本县 | |||||||||||||||||||||||||||||||||||
本市 外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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