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余杭区因环境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污染物减排关停搬迁工业企业补偿奖励政策》(余政办〔2013〕30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联合审核及公示,并报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财政分级承担的补偿(奖励)资金下达给你单位。本次下达补偿(奖励)资金3116.3673万元,其中区财政承担2763.322万元,有关镇街财政承担353.0453万元(具体名单和资金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到区财政局企业科办理区级财政承担的补偿奖励资金拨付手续;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镇街办理本级财政承担的补偿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杭州太茂盛源水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关停项目补偿(奖励)资金明细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6年2月3日
附件:
杭州太茂盛源水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关停项目补偿(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核定总补偿奖励资金 (万元) | 区财政承担的补偿(奖励)资金 (万元) | 开发区及镇街财政承担的补偿(奖励)资金 (万元) | ||||
总额 | 已预拨 | 本次结算拨付 | 总额 | 已预拨 | 本次结算拨付 | |||
1 | 杭州太茂盛源水泥有限公司 | 7822.8473 | 7822.8473 | 6000 | 1822.8473 | |||
2 | 杭州余杭云会新型墙体材料厂 | 186.0479 | 130.2335 | 130.2335 | 55.814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769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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