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委、区纪委:
根据《关于实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办〔2014〕41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2015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干部清正、行业清廉、政风清明”为目标,以构建卫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深化卫生计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并贯彻全年始终。根据区委、区纪委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落实区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全区卫计工作会议中对经党委研究的党风廉政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分工》,明确机构整合后新的领导班子成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分工。4月3日,局党委召开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区属12家卫计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维护党章,坚决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坚持党性原则,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做到政治上不触“红线”,工作上不划“虚线”,生活上不越“底线”。二是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以法纪法规和新党章学习教育为重点,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先后邀请市卫计委纪检组、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分别作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预防腐败专题讲座,引导党员干部守住思想道德防线、纪律防线和法律防线。
(三)严格选拔,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
通过把好推荐关、考察关、纪委审核关、党委研究关和公示关,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搭建平台,确保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用到工作岗位,确保不出现由于执行不力而出现干部失察、误用的情况;2015年,卫计局及下属单位人员选拔和调整共计100人,其中,新选拔人员30人,调整人员70人,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严格任职资格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任前谈话公示,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党的干部路线落到实处。
(四)筑就防线,源头上防止腐败滋生
按区委、区纪委的要求,就进一步防治腐败,局党委进一步加强监督,全力推进落实各项措施。一是开展廉政教育。开展岗前医德医风教育,对新进医务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医德医风培训,引导新进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增强医德意思。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情景案例征集活动,结合各医疗卫计单位实际情况,查找违规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深化廉洁风险警示教育。本年度还组织了“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微考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开展局管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加强廉政谈话制度建设。三是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岗位风险再查找活动,并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四是发挥财务监督的功能。加强对区属医疗卫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初下达了《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要求,做好8家区属医疗卫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对6家区属医疗卫计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对7家区属医疗单位医疗设备使用绩效进行了专项审计。五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务考察”有关规定,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检查,严格控制公务经费、专项经费、会议经费、公款出国(境)支出,2015年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比下降71.49%,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77.57%,出国出境费下降57.86%。六是加大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院务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相关要求,对群众职工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给予公开,进一步从系统内部排查问题,监督规范“四风”问题。
(五)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实现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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