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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气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科室、所,各工业气瓶充装单位: 

  为做好G20杭州峰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余安委办〔2016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工业气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工业气体充装单位、工业气体经销单位(名单见附件1)及气体使用单位在用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并对充装及经销行为加以规范。此次整治的特种设备包括各类工业气体低温储罐、各类工业气瓶;压力管道包括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介质为氧气、液化工业气体等管道。 

  二、整治重点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用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及安全管理情况。 

  (二)工业气体充装单位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充装单位检查重点 

  1证照齐全、质保体系落实情况; 

  2钢质无缝气瓶自主登记、检验的情况检查焊接绝热气瓶(杜瓦瓶)、低温储罐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执行情况 

  3充装前、后的检查情况,着重检查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及置换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4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固定充装的落实情况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及改装的气瓶 

  5气瓶标识及警示标签的规范性 

  6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定期演练情况 

  (三)工业气体经销单位检查重点: 

  1经销单位是否取得营业执照; 

  2销售的瓶装气体来源是否与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充装单位签订供气协议; 

  3是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派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管理气瓶,并进行应急演练; 

  4瓶装气体是否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充装合格标签和警示标签,气瓶是否超期未检或者报废  

  三、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15日至415日。各充装单位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落实在用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落实“人员、资金、时限”,逐一整改并在每季度填写《余杭区工业气体充装单位气瓶季报表》(附件2)盖章后上报特监科,联系人:刘正程,传真:86229134 

  (二)监督检查阶段。416日至515日。各市场监管所协助属地镇街对辖区内的工业气体使用、经销单位进行拉网式查。对于使用单位可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附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对于经销单位可根据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重点进行检查核实,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还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工业气体充装单位,特监科将结合2015年度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邀请相关专家,落实相关监督检查要求,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安监部门及属地镇街。各市场监管所将配合属地镇街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于5特监科刘正程处,联系电话:86226970 

  (三)联合执法阶段。516日至531日。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将联合对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抽查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各镇街开发区良渚新城管委会、各所监督检查情况督查情况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四)总结提高阶段。61630在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高,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紧紧依靠大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行多头监管,确保G20峰会期间不发生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工业气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特种设备专项内容之一,也是进一步提升工业气体充装、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主体,依法依规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市场所、气体充装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保障工业气体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精心部署,深入开展隐患的排查治理,把专项整治活动按计划、按步骤组织实施好。 

  (二)严格整治,加大查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辖区工业气体经销单位及气体使用单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具安全监察指令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安全隐患闭环到位,并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确保隐患不反弹。 

  (三)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工业气体充装企业由特监科负责,各辖区内气体充装经营点由各市场所负责,特监科负责现场检查指导。各所要加强各镇街、开发区安监中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执法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彻底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整治效果 

  附件:1余杭区工业气体充装及经销单位名单 

        2余杭区工业气体充装单位气瓶季报表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310 

  附件1 

  余杭区工业气体充装及经销单位参考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所属镇街 

1 

杭州电化集团气体有限公司(充装)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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