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下属企业、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供销系统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区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余杭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查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全力保障G20峰会食品安全的通知》精神(余食安委〔2016〕1号),结合我区社系统工作实际,决定于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的总要求,立足监管实际,重点对系统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批发交易市场、辖管的农贸市场、农村日用品连锁超市进行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重大隐患,有效管控风险,促使全系统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G20峰会的食品安全。
(二)具体要求
1.发挥一线基层网格作用。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进行梳理,落实分区划片、包干负责制度,确保每个网格发挥作用。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区域实施全面排查。
3.抽检一批重点品种。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各农贸市场增加农产品的检测批次。
4.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地分析研判,梳理出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
5.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6.查处关停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7.及时移交打击一批案件。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二、工作任务
深入汇总梳理历年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进出口食品监管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针对性抽检,摸清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保障供应主渠道食品安全。系统内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是保障G20峰会食品安全的“主战场”。要明确主办方和经营者之间的职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级完善市场奖惩制度;进一步健全追溯体系,按照全区统一部署,8月10日前完成肉蔬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行经营户仓储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场外交易行为;进一步强化诚信体系,加强经营户始业教育,实施党员“亮证经营”,探索开展产销两地战略合作,建立管委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大信息披露和通报力度;进一步完善检测体系,完善蔬菜全检全测机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及监督抽检覆盖面,加强检测结果互通共享和整合利用。
责任单位: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禹倡商厦有限公司、基层社(含下辖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专业合作社)。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监管。扎实推进小作坊整治,加强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加大排查力度,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逐级建立档案;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在6月底前完成小作坊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无证小餐饮整治,确保3月底整治率达100%。加快建立完善小作坊和无证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问题发现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基层供销社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加强蔬菜基地采收前的自检、抽检。开展“两推两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推进绿色生产,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
责任单位:相关专业合作社,配合单位:区农资公司。
三、整治步骤
根据全区统一安排,“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阶段(2016年3月)
配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深入分析历年掌握的风险隐患情况,开展针对性抽检,及时进行排查,发现掌握风险隐患,研判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认真填写风险隐患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报送风险隐患清单及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6月)
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集中时段、组织力量,认真对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抽检结果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定期汇总上报。
(三)督查暗访阶段(2016年7月)
各单位要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区供销联社将成立检查组与区食安办集中时段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暗访检查。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6年8月)
各单位要自觉配合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对照风险隐患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找出问题不足,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对保障G20峰会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动员部署,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镇(街道)及村(社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区食安办及镇(街)部门工作,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要在联合执法、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发挥行业协会、农村农业合作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三大一严” 专项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严惩重处,行刑衔接。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公安机关要加大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情况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建立健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督查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接受区食安办督查、指导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适时组织督查“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整治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落实共治,强化参与。要以新《食品安全法》施行为契机,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共治意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协会监督员、宣传员作用,使社会监督力度再加大,监督方法再创新,监督举措再到位;同时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减少行业性隐患的发生。通过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动员人人参与“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营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规范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明确专人按时报送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和排查整治结果,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定期公布“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措施、进展、成效等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案例,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共治氛围。
附件:1.余杭区供销联社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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