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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计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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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我系统将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时间为201561日至630日。各单位要围绕G20峰会安全保障工作圆心,在认真做好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宣传安全文化。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

  区卫计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组织联络。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求真务实,开展相关活动 

  全卫计系统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重点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树立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普及“三不伤害”安全文化理念。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明确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做好各卫计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和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消安委办《关于在消防重点单位领域推广使用智慧式电器火灾安全隐患排查监管系统的指导意见》(余消安委办〔20162号)要求,切实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监管系统,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防控体系。根据《全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各单位消防安全预案,采取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单位员工、外来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信息提示,提高单位员工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护的技能水平,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及时总结活动 

  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开展四项重点项目:卫计系统反恐、消防应急演练;卫计系统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演练;镇街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演练;卫计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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