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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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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办[2016]4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专门制定下发了《区文广新 

  局(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余文广新党委[2016]12号)文件,结合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相关精神,现将调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2016814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调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按照《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办[2016]43号)、《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余文广新党委[2016]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调整如下: 

  一、冯玉宝同志(党委书记、局长)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重点如下 

  1.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支持分管负责同志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和审批(执法)事项加强指导和监管。局班子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2.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议事会议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3.全面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教育引导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党性修养,严明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4.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5.加强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民主监督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局办公室牵头,科室及局属单位配合。 

  二、王金莲同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一岗双责”,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如下: 

  1.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协助局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合区纪委第四纪检组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区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章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落实组织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2.联系、指导局组织人事科开展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规范人员录用、日常管理、年终考核等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防范选人用人风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职回避、述职述廉、出入境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联系、指导局广播影视管理科对电影下乡工作中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广播影视管理科具体开展工作 

  3.指导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文化产业科负责联络及传达相关工作。 

  4.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洁自律准则》和省、市、区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加强利益冲突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局办公室、文化产业科、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工作 

  5.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作风建设规定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推进着眼基层文化服务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和规范化建设。组织人事科牵头,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6.提升队伍行政效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局属窗口单位、重点工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效能提醒。贯彻《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巡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局组织人事科、文化产业科落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推动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并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局文化业务科、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余杭小百花越剧艺术中心、临平剧院负责具体工作。 

     8.对分管领域内经费使用的规范、合理、有效负责。文体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关于印发余杭区文体(文物)建设 

  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余文广新〔2015〕85号)执行,不得用于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的支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劳务费,原则上不予拨付。 

      9.认真落实《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余文广新党委[2016]12号)文件精神,直接分管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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