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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余杭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区和全面建设“平安余杭”的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

  与区政府签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责任书》的镇、街道、部门和单位(附件1)。 

  1.   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情况;

  1.   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开展情况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执行情况,安委会季度例会参加情况、本单位季度例会召开情况、重要时段领导带队检查情况;

  3.   镇、街道及开发区“五项职权”履行情况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及“标杆企业”创建情况;

  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

  7.   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等。

  具体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的通知》(余安委办〔2016〕19号)(以下简称《评分细则》)文件要求。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采取现场实地考核与网上(电子)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考核。

  (一)台账检查 

  本次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检查采用网上(电子)台账评查与现场台账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电子)台账评查:由区安委办进入电子系统查阅。 

  现场(纸质)台账评查:各镇、街道及部门(单位)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辖区、行业领域内监管对象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G20峰会安保开展情况(工作部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临时管控等),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分析及事故防控项目建设情况(监管对象基础信息档案,事故防控项目建设相关印证材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行政处罚案卷等相关执法检查文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本辖区、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工作材料)、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机构人员清单及最新调整文件)及争优创先加分项目等工作如实制作成纸质台账备查。考核组重点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考核项目(镇街、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1.   企业抽查 

  由区安委办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工作,一并开

  展检查抽查。

  (三)现场听取工作汇报 

  考核组于12月下旬对被考核部门(单位)进行分组检查,听取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分析及事故防控项目建设情况介绍,同时对相关工作情况及台账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四)考核分组安排

  考核分组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分组安排表》(附件3),车辆由各考核组长单位安排,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联络员负责联系通知。

  四、考核要求

  一是强化认识,提前着手。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考核,按考核工作要求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台账。特别是要对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谋划2017年工作思路。考核组现场听取工作汇报期间,各单位分管领导、安监中队及相关科室人员应到场参加考核,并将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明年工作思路、事故防范建设项目工作总结(安全发展示范单位创建、争优创先印证材料)、《考核评分(自评)表》(附件2,加盖公章)等材料一并交考核组人员。 

  二是统筹兼顾,确保安全。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在自查自评、做好迎检准备的同时,进一步落实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别汴是要针对岁末年初事故多发易发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监督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初的安全稳定。 

  三是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考核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实事求是地对照考核要求进行检查,同时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被考核单位,确保明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于12月28日前将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明年工作思路、事故防范建设项目工作总结(安全发展示范单位创建、争优创先印证材料)、《考核评分(自评)表》(附件2)等相关考核材料,经组长签字确认后,一并报区安委办(综合协调科)。 

  附件:1.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单位 

  2.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自评)表 

  3.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考核项目(镇街、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1:

  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单位

  甲类单位: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临平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中泰街道、五常街道、仁和街道、瓶窑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径山镇、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开发区)、良渚新城管委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东海石油公司 

  乙类单位: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民政局、区林水局、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粮食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供销联社、区西溪湿地管委会办公室、临平新城管委会、区交通资产管理办公室、区农林资产管理办公室、区金融资产管理办公室、国网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电信余杭分公司、邮政余杭分公司、余杭港航管理处、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附件2: 

  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分组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督查组成员 

督查对象 

第一组

方忠明

(区安全监管局)

黄延申

(区市场监管局)

洪海滨

(区市场监管局)

☆钟振龙

高 磊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栖镇、仁和街道、乔司街道、星桥街道、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卫计局、供电公司、区民政局、区教育、区城管局、国土余杭分局 

第二组

徐义峰

(区交警大队)

裘望

(区安全监管局)

毛超逸

(区市场监管局)

☆叶庆平

唐炳松

五常街道、仓前街道、闲林街道、余杭街道、中泰街道、区住建局、区林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发改局 

第三组

陈 宏

(区安全监管局)

林 震

(区消防大队)

☆洪寅飞

彭小亮

径山镇、黄湖镇、百丈镇、鸬鸟镇、瓶窑镇、区农业局、区邮政局、余杭港航管理处、区民族宗教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超山管委会 

第四组

朱吉明

(区总工会)

余文权

(区安全监管局)

王勇跃

(区住建局)

☆虞国良

刘贤丰

良渚新城管委会、运河街道、南苑街道、崇贤街道、临平街道、区供销联社、电信余杭分公司、区金融资产办、区农林资产办、西溪湿地办、区交通资产办、东海石油 

  注:带☆的人员负责日常督查联络工作。 

 

 

  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镇、街道,良渚新城管委会、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分细则 

考核 

备注 

事故控制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保障(2分) 

加强G20国际峰会安全生产保障,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情会商、联合调处等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或严查严管重点企业、场所、环节的,扣1-2分。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区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4分)

党委(党工委)全年未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扣0.5分。 

  

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季度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少一次扣0.5分。其他分管负责人未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的,每人次扣0.5分。最多扣1 

  

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未对本辖区、分管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每少一次扣0.5分。最多扣1 

  

运用社会治理大联动,加强基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投入。(2分) 

做实社会治理大联动安全监管基层网格,未明确村(社区)、网格安全管理职责的,扣0.5分;未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一长三员”安全管理作用的,每人次扣0.5分;未建立村(社区)、网格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账的,扣0.5分。最多扣1 

  

按辖区内实有人口人均5元标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当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金额未达到人均5元的,扣0.5分,未达到人均4元的,扣1分。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 

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切实履行 “五项职权”,提升安全监管规范性、有效性(4分)

未按要求建立执法检查文书台账,全面、真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的,扣1 

  

执法检查文书不规范的,执法检查活动未闭环的,发现一项扣0.5分。最多扣1 

  

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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