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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项目部门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杭粮安办〔2016〕4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余杭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余粮安办〔2016〕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余杭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项目部门任务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任务和职责,确保各部门按任务和责任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协调,加强沟通协作和指导督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余杭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项目部门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区粮食局(牵头项目:31项)
1、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严防出现农民“卖粮难”,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2、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贷款。(配合单位:农发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3、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对因特殊情况出现区域性“卖粮难”的,能够及时出台调控政策、组织资金收购,并落实风险补偿措施。(配合单位:农发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4、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粮食储运需要。支持粮食核心产区和新型经营主体粮食整理烘干设施建设。(共同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5、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任务。(共同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6、宣传贯彻落实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措施。
7、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计划。(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8、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9、制定和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常储常新。(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10、健全粮油供应网络,推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11、制定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体系。(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12、落实成品粮储备要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13、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
14、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食有效投放市场。(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
15、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夯实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增强粮食区域调控能力。(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
16、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稳定统计人员队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配合部门:区统计局)
17、建立粮食价格监测点,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分析,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共同牵头部门:区物价局)
18、建立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粮食产业,培育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19、落实地方政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20、开展收获粮食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质量调查,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经营。(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21、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机构建设;配备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执法装备,保障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经费。(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22、开展库存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军粮质量管理办法》,妥善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粮食。(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23、建立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考评细则。(共同牵头部门:区农业局,配合部门: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等)
24、农业和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行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共同牵头部门:区农业局,配合部门: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等)
25、落实地市以下农业、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共同牵头部门:区农业局,配合部门: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等)
26、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27、扩大“放心粮油”覆盖面。(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28、有效减少流通环节粮食损失,推进粮食流通节粮减损。(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29、及时出台订单粮食政策,逐步扩大订单粮食规模,及时发放粮食预购定金。
30、根据粮食生产布局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
31、保障与粮食工作任务相匹配的职能配置和工作力量,确保粮食业务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区农业局(牵头项目:30项)
1、编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规划或方案。(配合部门:国土余杭分局、区财政局)
2、安排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资金。(配合部门:国土余杭分局、区财政局)
3、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配合部门:国土余杭分局、区财政局)
4、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共同牵头部门:国土余杭分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5、主要粮食作物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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