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房地产管理处,各房地产管理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稳定,根据杭消安委《关于印发〈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房局《关于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时间
2016年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工作范围
余杭区范围内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2.规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上岗;
3.健全并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演练;
4.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能及时启用,并加大对员工熟练操作使用培训;
5.维护建筑物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完好;
6.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安全防范工作;
7.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居住“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用火用电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维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房地产管理处、各房地产管理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刊物等宣传传媒,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见附件1)和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开展火灾案例事故教训的宣传,增强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物业服务行业火灾防控的良好氛围。
3.强化考核,确保落实。区房地产管理处、各房地产管理所要把此次物业服务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登记表的报送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同时,在第三届互联网大会、全国“两会”、省“两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积极会同消防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项目,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物业管理项目,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对消防设施设备需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要积极与业主委员会沟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业主或使用人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消防部门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要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尽可能早日解决;有关政策可向属地房管部门咨询。
4.做好台账,按时上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填写《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于11月起每月18日前上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属地房管部门。属地房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登记表进行收集汇总,填写《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区房地产管理处。联系人:郁振华、陈哲;联系电话:86130687、86100510。
附件:1.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参考标准
2.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登记表
3.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
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参考标准
1、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2、应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4、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5、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6、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7、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附件2
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项目管理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项目名称 | |||||||||||
座落地点 | 区 街道 路 号 | 邮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705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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