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16〕51号)和《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余农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度农产品加工环节技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在余杭区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生产经营的农业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2.项目主要扶持环节为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加工环节实施设备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建设,且设备总投资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余农发〔2016〕138号)文件中规定不能选定为推荐项目情况的,不能列入备选项目。
二、项目资助内容
对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加工环节实施设备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建设,且设备总投资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核定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
余杭区农产品加工加工环节技改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附件2);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复印件;承诺书(附件3);2016年财务报表(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或者2016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装订成册。项目申报表及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电子版各一份。
四、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一年一申报。投资总额可按政策年度累计,当年有投资但达不到立项投资要求的需填写并报备案(详见附件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立项当年完成,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申报,严格把关审核。各地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局产业科(电话86222489、8624345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余杭区农产品加工环节技改项目申报表
2. 余杭区农产品加工环节技改项目任务明细表
3. 承诺书
4. 余杭区农产品加工环节技改项目备案表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余杭区农产品加工环节技改项目
申
报
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
联 系 电 话 | |||||
项 目 地 址 | 近两年是否享受 过 其他扶持 | 否□ 有,具体是:
| |||
实 施 年 限 | 总 投 资 | ||||
1、 项 目 概 要 | |||||
2、 方 案 设 计 | (建设目标、计划实施过程,阶段安排) | ||||
3、 具 体 投 资 明 晰 | |||||
4、 效 益 分 析 | ⑴ 经 济 效 益 | ||||
⑵ 社 会 效 益 | |||||
⑶ 生 态 效 益 | |||||
镇街(管委会) 意见 | —————(签名、盖章)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674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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