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当前正值种子调运、水果种苗移植旺季。为贯彻落实全省植保检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种子种苗市场检疫监管,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春季种苗检疫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植检〔2017〕1号)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于3-5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种子种苗检疫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专项行动由区植物检疫机构与各镇街联合开展。检查重点以主要农作物种子调运及梨、枇杷、西瓜、草坪等繁育基地、经营单位和批发市场为主。集中整治种子种苗等未经检疫违规调运、检疫证明编号不实、货证不符等突出问题。
(一)切实强化种子种苗产地检疫监管。加强源头监管,对辖区内水稻、瓜果等种子,枇杷、梨、桑苗等生产繁育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健全生产繁育监管档案。尤其是梨树病害发生区要依法实施检疫检查,封锁控制疫情,严禁梨苗、枝条等繁殖材料外调。未发生区要加强对流通环节检疫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调运行为,严防疫情发生区梨苗、枝条调入。
(二)切实强化种子种苗调运检疫监管。各镇街要全面深入调查种子种苗产销状况,对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重点种苗及繁育材料,及时会同区植物检疫机构查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尤其要检查从疫区调入的种子种苗,坚决查处无证调运案件。
(三)切实强化种子种苗检疫复检工作。各镇街要会同区植物检疫机构及时开展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及草坪、绿化带的检疫跟踪监测,发现疫情要果断除治。及时对外地调入的种子种苗、草坪进行抽样复检,发现疫情,及时处理。督促生产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种苗来源、繁育、销售登记监管档案,严防带毒种子种苗等流入与外调,切断人为传播途径。
二、行动步骤和方法
整个行动于2017年3月开始到5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结合往年的产销情况,镇街植检专管员对辖区内有关单位(个人)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种类、分布和数量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和登记,落实有关单位联系人,并对其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检疫情况进行调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根据专项行动内容,依照各单位(个人)生产经营活动计划和时间表,区植物检疫机构将会同各镇街深入现场开展全面检查,对无证生产、违规调运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违法数额大和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须整改而未采取整改措施的违规单位(个人),要从严查处。
(三)总结整改阶段(5月中下旬)。强化整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分析当前种苗检疫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探索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工作有效途径,提升检疫执法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要把检疫执法作为落实疫情防控目标责任和事关生态安全的大事来抓,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加强与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
2. 加大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区植物检疫机构要坚持执法检查与查处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调运、货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同时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 强化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地位。各镇街要以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把执法检查与法规宣传、提高形象结合起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广泛开展检疫执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
请各镇街于3月31日前把调查摸底情况(附件1、2)、5月20日前把《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区植物检疫站(联系人:赵建根),电话:0571-89163801。
附件:1. -----镇(街)种子种苗调入情况汇总表
2. -----镇(街)种子种苗调出情况汇总表
3. 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防控农林植物重大疫情指挥部
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镇(街)种子种苗调入情况汇总表
镇街(盖章): 报送日期:
种子种苗调入单位或个人 | 调入日期 | 植物名称 | 种子种苗来源(供种单位) | 规格 | 数量 (株/千克) | 产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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