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余生分领〔2019〕4号)要求,为推进我区老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完善老旧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合理、有序的制定、实施改造方案,特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意见主要针对全区尚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已
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在制定整体改造方案时可参考本意见。
二、实施内容
完善生活垃圾配套设施,以合理设置垃圾收运集置点为重点,便于分类垃圾的定点投放和定时收运。
三、设置要点
1.布点位置。以“方便清运、兼顾投放”为原则,便于容器
的移动和放置,方便机械化收运和作业,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宜设置在小区出入口附近或开敞地带,优先利用原有收集点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可设在架空层等公共空间内,但不得封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