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精神,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各单位在遵照执行《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版)》(杭财预〔2019〕24号)的基础上,结合余杭实际制订了《余杭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补充目录(2020年度)》和《余杭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附件:1.《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版)》(杭财预〔2019〕24号)
2.《余杭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补充目录(2020年度)》
3.《余杭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负面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