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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扬尘污染防控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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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余杭区扬尘污染防控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日


余杭区扬尘污染防控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实现扬尘防控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快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杭州市建设工程扬尘“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2020年4月中旬前,全面摸清底数,建立扬尘管控清单。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水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等重点牵头部门及各镇街(平台)完成扬尘防控专项行动子方案。建立扬尘防控巡查机制,对突出扬尘问题严查严惩,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

2020年9月底前,扬尘防控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扬尘污染,营造“区级主导、镇街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的良好扬尘防控氛围,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20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巩固攻坚行动成果,全区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整治、综合防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开展十大攻坚行动
    1.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攻坚行动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杭州控尘十条”扬尘整治要求。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平台
   (2)建立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提前报备制度。加强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的日常监管和扬尘管控工作,涉及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的工地,须向区城管局和属地镇街报备渣土清运时间、运输路线、清运公司、车辆清单等内容,未报备的不得进行渣土清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各镇街、平台
   (3)加强交通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道路施工扬尘整治要求。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集团,各镇街、平台
   (4)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源头管控。水利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需编制扬尘管控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已开工的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扬尘防治专管员姓名、举报电话等。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城区内建设的水利工程应按标准实施全封闭围挡(河道清淤工程除外),其中建筑工程需安装喷淋设备。工地门口、出入口等应设置有效的车辆冲洗设备和设施,保障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及时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并覆盖。
    责任单位:区林水局,各镇街、平台

(5)强化市政工程扬尘管控。加强城市管网、电力、通讯、能源等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具体要求参照《杭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则》。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国网余杭供电公司、电信余杭分公司、移动余杭分公司、联通余杭分公司、余杭华数公司、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各镇街、平台

(6)加强污水零直排施工扬尘管控。在污水零直排的创建过程中需要开挖道路施工、管网改造等作业时,需做好扬尘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各镇街、平台

2.开展裸土扬尘攻坚行动
   (1)工地裸土(包括在建和待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水利工地和拆房工地裸土)、储备用地裸土、城乡结合部及公共区域裸土、入城口裸土,24小时以上不施工的裸土区域应采取覆盖措施,其中3个月(含)以上不施工的裸土区域应采取简易绿化或硬化措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水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各镇街、平台

(2)绿化场所裸土(包括公园、广场、街头绿地裸土和道路绿化带、湖河沿岸绿化带裸土) ,7天以内不施工的裸土场所必须保持湿润,7天(含) 以上、1个月以内不施工的裸土场所应采取覆盖措施,1个月(含) 以上不施工的裸土区域应采取简易绿化或硬化措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平台
   (3)绿化带内高于侧石的裸土:绿化带内栽培土的土面高度应低于侧石高度,反之应对裸土进行清理和简易绿化。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平台

(4)待建场地裸土:待建场地用作临时停车场或其他用
途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配备专职保洁人员,非雨天应每天定时对场地洒水并清理垃圾,确保场内干净、整洁,无积土浮尘。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各镇街、平台
    3.开展道路扬尘攻坚行动
   (1)加强城市道路保洁管理。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力度,在原有保洁和洒水频率基础上,重点地区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每天增加2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镇街、平台   

(2)加强交通道路保洁力度。提高各主要交通干道道路保洁清扫率,推行深度保洁作业模式,加强扬尘污染重点路段的清洁清扫力度,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平台
   (3)加强破损道路维修。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发现存在破损道路时要及时上报,根据道路分工要求进行维修,确保全区主、次干道无道路破损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平台

(4)探索科学保洁模式。一是城区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道路不低于8小时,切实做到主干道重点部位定人、定时、定点、定责,通过清扫、吸尘、冲洗一体化,做好保洁工作,对区内道路进行机械化保洁作业的主要道路清扫保洁率要达到100%;二是清扫道路要精细化,根据空气质量研判情况,针对性的开展洒水降尘工作,合理安排洒水次数;三是采取“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的作业模式,车流量较大、容易起尘的路段采取吸尘车吸尘、高压冲洗、清扫车清洗、路边收水、人工清扫的作业模式。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平台
    4.开展道路重型车辆运输整治攻坚行动
   (1)优化重型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根据区域内工地分布以及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报备情况,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学校、医院、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原则上白天不允许进入中心城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平台
   (2)加强过境车辆管控。以过境主要干线公路为重点,
采取固定和流动执勤模式,加强路检路查,加大对过境重型
车辆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及带泥上路、沿路抛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交警)、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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