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推进复议应议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办案平台日常录入工作。“浙江省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http://59.202.52.176/portal/login.do)已正式运行。各科室要按省司法厅补录工作要求,对已录入原系统的2019年以前办理的案件信息,在2020年3月31日前通过“案件补录模块”,完成案件信息完善工作。今后,要及时录入新收、办结等案件情况,并按要求在省平台统一办案。同时要及时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http://fyys.chinalaw.gov.cn)更新登记,其中行政复议数据统计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于次年1月1日前填报完毕。2019年的行政应诉数据统计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15日,在今年12月31日前填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