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余政办〔2018〕2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现将评选优秀大学生电子商务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在杭高校在校生或毕业10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或服务电子商务产业相关工作;
(二)我区范围内电子商务企业创始人或核心高管,企业创办1年以上或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对评选为我区优秀大学生电子商务人才的,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分2年拨付)。
三、申报材料
(一)《余杭区优秀大学生电子商务人才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后再上传);
(二)身份证、学历证明、曾获电子商务相关荣誉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营收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的社会保险由区人力社保局核对)
四、评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