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有序推进全区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及长效化管理工作,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完善应急救助体系,前期我局组织各镇街对现有避灾安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调整了部分场所和相关责任人,现将全区21个避灾安置中心、229个避灾安置点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布。同时,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各避灾安置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一、强化避灾安置场所安全管理
避灾安置场所承担着保障避灾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安全意义十分重大。我局已于3月中旬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辖区内的避灾安置场所做到定期自查,重点检查避灾安置场所的建筑安全、消防设备、用水用电等基本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能安置。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今年不得作为避灾安置场所启用。同时,各镇街要与避灾安置场所管理主体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定期检查。
二、抓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我局前期已下发了《关于做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化建设任务、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开展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行动,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
三、落实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