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现将《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2:2020年余杭区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目标考核激励分配细则
附件3:2020年余杭区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激励分配细则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4日
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医共体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区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医共体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以季度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收集信息数据、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内部访谈等多种方法,部分指标数据由第三方提供。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5家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其成员单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具体包括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区中医院医共体。区妇幼保健院、区良渚医院仅考核打“★”指标,按得分率折算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