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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一步增强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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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中小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转入常态化管理,我区各类学校已全面复学复课。但受疫情影响,学生日均户外活动量下降,体育锻炼时间减少,体重超重和肥胖现象增多,近视率有所上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53号)文件要求,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我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一)全面落实学校体育课程。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及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疫情防控要求,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循序渐进、科学安排体育课程内容。倡导分批次、分层次进行大课间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体学生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在此基础上,小学每天增加1节户外活动课,列入校本课程计划。

(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办好校园足球、篮球联赛,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校园体育联赛办法。加强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校园体育模式,形成校园体育文化品牌,培养学生一到二项终身受益的体育特长。

(三)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体育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校方责任险,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对于少数有基础性疾病的学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个别化、针对性措施安排适度体育活动,防控运动风险。

(四)开展国防教育实践。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生军训的规定,完善学生军训制度,按规定开展军事技能训练课目。小学、初中学校要加强国防知识教育,通过国防教育实践等活动,促进健康、增强体质、磨练意志、培养品格。

(五)开展校内外劳动实践。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均需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二、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

(六)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学校要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防控能力,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要针对新冠肺炎、结核病、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等疫情特点,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的防疫知识培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设施保障,防止、减少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

(七)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学生健康管理、学生免疫规划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艾滋病预防与检测。

(八)落实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坚持每日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合理、快速、妥善处置。

(九)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开展校园每日巡查,落实学校工作人员传染性病毒携带者上岗限制办法,健全并落实校园环境、空调系统、饮用水设施设备定期清洁维护等制度。定期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等高频接触面或教玩具等做好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同时要防止消毒过度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三、加强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十)落实学生减负工作。严格按课程标准和进度要求教学,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集体补课。加强考试管理,控制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从严控作业量。

(十一)规范学生作息制度。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和人体生理活动规律,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小学8点后上学,其余年级不提前赶早;小学生9点后不作业,初中生10点后不作业,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限制中小学幼儿园电子产品使用。中小学教学以线下教学为主,小学阶段除特殊需要外停止线上教学和线上作业。中小学不得以APP等形式布置作业,线下教学中也要尽量控制电子产品使用,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间不得超过总教学时间的30%。幼儿园教学与活动不使用电子产品。中小学生不得擅自携带电子产品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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