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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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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平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2019年完成情况和2020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20〕3号)精神,根据《杭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2019年完成情况和2020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杭中小企业办〔2020〕2号)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下达2020年全区中“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区遴选372家“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以规下工业企业为主体,聚焦“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高新化”发展方向,对照目标任务选择确定一批重视基础管理、技术提升和工艺装备改进的小微企业为培育对象,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二、培育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入库条件

1.在本地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规模以下企业。

2.生产经营证照齐全,依法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合规、产品质量合格。

3.聚焦“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具有以下某一方面的特点: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能力,或较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产品质量稳定,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规范的生产管理体系;注重特色生产和经营,具有特色化的产品、技术、工艺、配方等;注重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某一方面有创新投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请各镇街、平台对辖区中小微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总体情况,根据培育标准和年度目标任务(附件一),筛选确定培育对象。各地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应作为“专精特新”入库培育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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