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余杭区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金融办〔2019〕21号)和《余杭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度余杭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申报内容
1.服务于区内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性担保业务;
2.服务于区内单户100万元(含)以下小额贷款业务和500万元(含)以下涉农贷款业务。
三、申报要求
(一)小额贷款公司
1.企业要求享受财政补助的申请报告;
2.企业年度业务开展和运行情况报告;
3.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6.申报承诺书;
7.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