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处:
为全面落实余杭区统计信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区统计局将于11月份开展全区统计信用情况全面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联合成立统计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评价小组,由局、队班子成员带队,专业科室成员组成,分组详见附表《2020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评价小组成员分工表》。
二、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从11月5日开始,到11月25日结束。具体日程由各小组长负责与相关镇(街道)、开发区协商确定。
三、评价对象
1.全区所有镇(街道)和开发区本级;
2.镇街级以上统计诚信单位村(社区);
3.镇街级以上统计诚信单位企业。
四、评价内容
1.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组织保障情况,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统计工作措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落实和推进情况。
2.村(社区):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情况,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情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情况,执行《余杭区统计诚信单位评定标准(村级)》情况。
3.“四上”企业: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情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情况,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制度执行情况,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情况,统计执法检查、核查配合情况,执行《余杭区统计诚信单位评定标准(“四上”单位)》情况。
统计数据质量主要核查2019年年报和2020年截止月月报数据。
五、评价方法
1.初评审核。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和相关专业科室审核镇(街道)、开发区统计诚信单位推荐名单。
2.听取汇报。镇(街道)、开发区要向检查组汇报今年来组织开展统计信用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包括做法、成效、问题、建议和后期工作打算。
3.现场核查。对镇(街道)、开发区本级进行全面核查,对推荐区级统计诚信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对镇街级统计诚信单位作不少于10%抽查,对涉嫌统计信用异常单位进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