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区委〔20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余杭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财政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内容
申报对象:在我区的商业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
申报内容:金融机构对注册在我区的小微企业在2020年2月9日至4月8日期间的存量信贷在合同利率基础上给予下浮的,按实际下浮部分的50%额度给予最长3个月激励。对已享受杭州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的金融机构,不重复享受前两个月的奖励政策。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
二、项目征集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
三、项目受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