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号)以及《关于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17〕126号)文件精神,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各部门需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现就我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事项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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