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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交通铁军、打造六型交通”活动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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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和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各项工作任务,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善作善成、奋勇争先,在“新五场硬仗”和“五大余杭”建设等中心工作中贡献力量,全力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经研究,决定开展区交通运输局“争当交通铁军、打造六型交通”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凝心聚力,团结带领全局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铁军先锋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全力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

二、实施范围

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含项目公司和瑞达公司)。

三、目标要求

通过“争当交通铁军、打造六型交通”活动的开展,努力使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新增强,宗旨观念、工作作风有新进步,综合素质、工作能力有新提高,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意识有新推动,狠抓落实、实干担当的精神有新提升,推进常规工作取得新成效,重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培养造就一支兢兢业业、勤学善思、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交通队伍,努力打造余杭交通铁军和排头兵。

四、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每年初开始至12月底。

五、主要内容

开展“六型交通”模范集体和交通铁军先锋分单位和个人两个层面开展选树工作。

1. 选树对象及名额

(1)模范集体:在全局各科室、基层队所和国有企业中选树3个模范集体。

(2)铁军先锋:在全局干部职工中选树6名交通铁军先锋,其中中层干部4名、一般干部2名;

2. 选树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余杭铁军先锋“五个过硬”总体要求开展选树工作,主要条件如下:

正向激励条件

(1)模范集体选树条件:活动期间能紧紧围绕“五大余杭”建设,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在交通重点工作中创先争优,承担的主要职能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特别在重大交通基础建设、行业管理、美丽公路和四好农村路等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中,能持续发力、善作善成、实绩突出、成效显著。

(2)先锋个人选树条件:活动期间干部个人能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在改革创新、示范引领、狠抓落实、克难攻坚、敢于担当、勤勉奉献、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等方面率先垂范、表现突出,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奋勇争先,为本单位、本系统成为新时代发展排头兵凝聚力量。铁军先锋推荐对象为中层干部的,其所在科队所需实绩突出、成效明显。

反向限制条件

(1)对当年度存在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节能减排、“美丽余杭”(治水、清洁家园、防违控违)等一票否决事项的,或存在综合考评、大党建等一票否优事项的,所在部门不得选树为模范集体,相关责任人不得选树为铁军先锋。近3年以来干部个人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或当年度受到过诫勉及以上组织处理的,不得选树为铁军先锋。

(2)对当年度因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失误对全区或我局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所在单位(部门)一般不得选树为模范集体,相关责任人一般不得选树为铁军先锋。当年度党员西湖先锋、双报到服务等没有达到要求的,一般不得选树为铁军先锋。

3. 选树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争做“六型交通”模范集体和交通铁军先锋选树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叶维军同志任组长,叶茂、朱松根同志任副组长,俞根田、沈川、徐科、张萍、杨宇新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由朱松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此次选树工作。

模范集体的选树程序

(1)自荐。各科队所如果符合模范集体选树条件,上报自荐材料。模范集体也可由局选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当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国家级单项荣誉的单位,可优先自荐。

(2)领导小组提名。局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模范集体选树条件,根据单位当年度以来工作业绩、有关单位联审等情况,提出模范集体建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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