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水电站生态泄流工作,引领水电站生态转型与绿色发展,特制定《关于加强余杭区农村水电站绿色可持续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12月9日
关于加强余杭区农村水电站绿色可持续
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健全完善农村水电站生态泄流长效监管,引领生态转型与绿色发展,畅通源头活水,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水电站生态泄流制度化管理,着力构建生态泄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我区绿色水电发展。
二、基本情况
四岭水库位于径山镇四岭村,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兼顾下游生态环境、发电等综合利用,配套四岭水库电站1座,装机容量1260KW(2台×630KW),核定生态流量为0.20m3/s。四岭水库及四岭水库电站管理单位为余杭区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以下简称东苕溪运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
(一) 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四岭水库电站由东苕溪运管中心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具体的直接责任人,全方位开展生态泄流监督管理工作。
(二)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小水电站生态泄流引导小水电行业转变发展模式,妥善处理四岭水库小水电开发与河流生态保护的关系,建立生态用水监测技术标准及监测网络,推动小水电生态泄流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 坚持长效管理,建立考核体系。根据生态泄流长效机制建立严格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生态泄流长效监管“一票否决制”“问责制”和“约谈制”。加大电站绿色发展宣传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担当。
四、调度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