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余杭区实际,现就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暨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宪法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七五”普法成果展示,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
四、活动内容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镇街、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区级层面将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宪法进万家”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电子屏等媒介,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推进“宪法进万家”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二)寻找“宪法有缘人”。寻找出生日期为12月4日“宪法有缘人”,讲述自身与宪法的故事,签名留念,与余杭普法吉祥物“乐乐”合影。(责任单位:区普法办)
(三)“晨读宪法”活动。组织本地区中小学生在12月4日,结合早自修集体诵读宪法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宪法阵地学宪法”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卧龙浜宪法公园、世纪公园宪法阵地,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竞猜宪法灯谜。(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教育局、东湖街道、崇贤街道)
(五)“宪法知识线上竞答”活动。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抽奖活动。(责任单位:区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