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根据工作计划,决定在全区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的联合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1月30日前完成。
二、督查内容
详见督查评分标准(附件2)。
三、督查方式
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各督查组(详见附件1)对每个镇街抽查1-2个村(社区),根据评分标准打分。督查当日要求各镇街科室负责人、抽查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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