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相关单位: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余杭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余杭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区林水局由水利科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各科站负责本业务领域的监督工作。水利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资金使用、水利政务等。
(一)水旱灾害防御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前大检查和水文测报汛前检查,强化对防汛准备工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水文监测设施运行、水文测验质量管理及水文安全生产情况等开展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确保汛前完成整改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二)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
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抓手,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检查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抽查不少于5%的取水用户,督促整改取用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提标专项行动及考核工作,落实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监管,以入户通水、水费收缴、长效管护等内容为重点,加大明察暗访频度和力度,实现年度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确保实现“城乡同质饮水”。加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加强河湖“四乱”排查管理,实行“四乱”排查动态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非法占用水域行为,巩固“无违建”河道成果。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管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巡查,落实上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全面启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严格落实管理办法、交易平台、监管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四统一”。加大东苕溪中上游滞洪区调整专项、百丈镇仙岩溪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施工专项方案、扬尘管控、实名制管理等措施,提升我区水利建设行业形象。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监管,加快推进泵闸站及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高标准创建“美丽河湖”,积极建设“幸福河湖”。
(四)水利工程运行监管
全面开展水库、电站、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检查,深化依标管理,定期开展设备专项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深入推进“三化”改革措施,推动水利工程“三化”改革落地。加强水文监测设施、测验质量管理及监测用船等管理,确保野外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严格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调度规程。
(五)水利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水利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动态监控,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深化多部门协作,实施多元化的监管,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水利资金管理体系的完善与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水利政务监管
按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要求,加强涉水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力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保护河湖水域,加强功能补救措施方案或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方案监管,做好审查、审批,确保方案落地。加强施工期临时工程审批监管,保证防洪度汛安全。
三、监管方式
(一)多措并举
坚持巡查、抽查、内审、暗访等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明确日常监管的方式和内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四不两直”的监督检查方式,明察暗访多措并举。建立“三张清单”,梳理水利管理的问题、任务、责任,实施清单式管理。
(二)强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