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明确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试行)》(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
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管理, 规范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
凡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目前为400万元,如有调整则执行新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均需按规定报区政府批准。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办理流程
1.采购单位决策。采购单位选定非公开招标方式应符合法定适用情形,严格执行有关内控制度,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拟申请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理由及必要性认真予以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