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平台、镇街,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和《余杭区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提质创优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加大在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现就申报余杭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质量提升和争创品牌等相关财政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余杭区内注册,财政级次属于余杭区。
(二)符合余杭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单位。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专利维权补助
1.申报条件:开展维权行动并在2020年获得最后胜诉。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专利证书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5)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6)专利维权胜诉司法佐证材料;
(7)企业专利维权费用开支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维权参照实施。
3.申报时间:2021年3月。
4.指导科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商标广告监管科、稽查大队。
(二)专利奖获奖奖励
1.申报条件:2020年度获得国家级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省级专利项目绩效(专利金奖、优秀奖)等。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获奖通知文件复印件;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时间:2021年5月。
4.指导科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三)专利代理机构发明授权补助
1.申报条件:专利代理机构为余杭区企业提供代理服务,被服务企业在2020年度成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代理服务项目汇总表;
(5)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受理时间:2021年5月。
4.指导科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四)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1.申报条件:
(1)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品牌知识产权机构名录内的代理机构;
(2)总部迁到余杭区或在余杭区注册成立分支机构。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和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受理时间:2021年5月。
4.指导科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五)标准化项目
1.申报条件:2020年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获得发布认定。
2.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