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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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兵役义务费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兵役义务费自1998年实行社会统筹以来,得到了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我区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兵役义务费社会统筹工作开展顺利。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02年6月1日起,降低兵役义务费缴费标准。商业改按上年度销售收入0.3‰缴纳,工业和其他改按上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缴纳。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