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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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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 主任会议和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4月8日晚上,余杭区人民政府区长、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主任何关新主持召开管委会主任会议和有关问题协调会议。副区长周膺,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黄莉、杜永林,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管委会运作以来的工作汇报,并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会议明确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杭州市第九次党代会已为良渚遗址管理区今后的发展构画了一幅美好的蓝图。根据“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良渚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被列为杭州市未来五年城市建设“十大工程”之一。在杭州城市发展“东动西静南新北秀中兴”的新格局中,以良渚遗址保护和开发为主要内涵的“北秀”被市委、市政府提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放到整个大都市规划建设的优先位置上。在杭州未来大都市“一主三副六大组团”的空间布局中,良渚组团的区位优势也十分突出。因此,做好良渚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管委会一班人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关于管委会内部分工问题,会议明确:黄莉同志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管委会日常工作;杜永林副主任分管国土规划和经济开发工作;吴志强副主任分管文物保护工作;刘颖副主任分管申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区政府由周膺副区长联系管委会工作。 三、会议明确:1、为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必须尽快设立区投资项目审批办理中心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办事大厅。区发计局等部门要抓紧开展组建工作,要求在“工业经济服务月”前组建完成。办事大厅所需电脑从管委会现有办公室中调剂一部分。良渚、瓶窑两镇各类用地项目要经管委会审核。2、鉴于勾庄片引进企业较多,为方便投资者、给工商企业提供优质的用电服务,区供电局要在勾庄建良渚供电所勾庄供电分所。3、良渚经济园区(原勾庄工业园区)、金家渡商贸园区内6个行政村委托管委会管理后,要在体系规划指导下符合村庄规划为前提,区块内所有建设和用地项目的手续办理由管委会负责报批。4、管委会有关管理职能,遵照区委[2001]88号文件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将管委会作为受文单位。下发给良渚、瓶窑两镇的文件,要抄送管委会。5、管委会直管区块内的建设配套费,按照中心镇的比例返还管委会。 四、有关具体问题,会议明确:1、良渚经济园区要自身滚动开发,自求平衡。2、同意管委会组建业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为管委会独资,并开展适当融资。3、管委会新办公大楼基建和装修费用、旧办公大楼外墙刷新和门窗改造费用,由区财政局协调,在专项资金中列支。4、做好重点遗址区内农户外迁前期摸底准备工作,制订外迁方案,与规划设计部门衔接后,选好农居点,逐步实施外迁。5、在重点遗址区开展环境整治。下一步先对莫角山遗址周围原长命印刷厂厂址和大观山果园老104国道北侧破旧营业房依法进行整治。原长命印刷厂厂址的整治可与土地整理工作结合起来。6、加快推进良渚文化村、良渚国家遗址公园两大项目的启动。加快汽车城(名车一条街)项目的洽谈落实。8、继续做好“申遗”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遗址安全。9、安溪石矿一厂要求延期关停问题,由管委会牵头,区审计局、经发局、国土局、劳保局等单位和良渚镇政府配合,查清家底,拿出方案,报区政府研究。10、华兴集团公司违章建筑问题,按照《文物保护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并给予处罚。11、良渚、瓶窑两镇的税收分成按现行办法执行,待年终财政结算时视情给予优惠。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