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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5]77号
关于举办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
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区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对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举办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旨在进一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80万余杭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奋斗、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检验四年来我区的体育运动水平和文化艺术成果,活跃群众生活,推动全区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加快推进“三大跨越”,为全面建设和谐余杭、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的领导,决定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组织委员会(附件1)。
三、组队形式
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分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两个组别。镇乡、街道组以镇乡、街道(包括良渚遗址管理区、五常管委会,下同)组成代表队;区级机关组原则上以系统为单位组队,如部门有要求也可以部门为单位组队,党群口各单位或人员较少、无条件单独组队的区级机关,可参加机关综合代表队(由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队)。
第三届余杭艺术节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组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选手向所在镇乡、街道报名。
四、项目设置
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共设田径、游泳、中国象棋、围棋、飞镖、保龄球、射击、拔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桥牌、挑担、登山、舞龙、健身秧歌、个人五项、趣味体育等19个比赛项目。各单项实施方案由组委会有关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共同制订。
第三届余杭艺术节共设开幕式暨歌咏大赛、民乐演奏大赛、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展)、戏曲演唱大赛、民间造型艺术展览、群众舞蹈大赛、群众歌手演唱大赛、语言类节目(小品、相声、故事演讲等)大赛、第三届滚灯大赛、民间艺术展演、闭幕式暨浙江省乡镇文艺汇演等11项活动。各单项实施方案由组委会有关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共同制订。
五、举办单位和举办时间、地点
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各单项活动分别由区文化体育局和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办,有关企业协办。
第八届人民运动会于2005年8月—11月,分别在临平城区和有关镇乡、街道举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于2005年5月—10月,分别在临平城区、有关镇乡、街道和企业举行。
六、经费来源
举办运动会和艺术节所需经费,凡面上组织、宣传发动、总结表彰等所需经费由组委会负责;各单项活动所需经费,原则上由承办地自筹,可通过出让冠名权等形式筹集;训练、排练、服装、参赛等经费由各代表队自行解决,以系统为单位组队的所需费用由各单位统一缴至牵头部门。
七、工作要求
四年一届的区人民运动会和艺术节是我区举办的规格最高、影响最大、群众参与面最广的文化体育盛会,是今年全区人民文化体育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文化名区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包括牵头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发动、项目报名、训练排练、资金筹措、组织参赛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方便市民参与和共享,一会一节的有关比赛内容将放到镇乡、街道甚至企业举办,各地要积极承办,并做到组织、场馆、资金、安全保卫“四落实”,确保每项活动安全有序举行。各部门要把参与一会一节同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争创文明单位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确定参加项目和选手。
附件: 1、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2、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总规程
3、第三届余杭艺术节总体方案
4、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5、第三届余杭艺术节参赛项目报名表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和第三届余杭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刘庆龙
主 任:黄 莉
副 主 任:占张明(区委办) 金国强(区府办)
吴朝晖(区委宣传部) 陈梅乾(区文体局)
成 员:王水农(区直机关党工委) 俞国华(区人武部)
郎一舟(公安分局) 钱建伟(区财政局)
赵丽萍(区教育局) 梅彩菊(区卫生局)
陈海群(区农业局) 梁水根(区总工会)
阮 英(团区委) 尤士英(区妇联)
王伟明(区文联) 戚金海(区广电局)
竺淑贞(区新闻传媒中心) 吴 勇(区文体局)
张建明(区文体局) 章桂娣(区文体局)
胡德高(区文体局) 胡小正(运河镇)
莫少骅(乔司镇) 沈春松(塘栖镇)
吴宝珠(仁和镇) 陈建忠(崇贤镇)
杨根荣(余杭镇) 金云中(闲林镇)
滕建女(仓前镇) 吴建中(中泰乡)
廖洪星(良渚镇) 唐红华(瓶窑镇)
杜天生(径山镇) 许国华(黄湖镇)
姚克萍(鸬鸟镇) 董国琴(百丈镇)
洪建强(临平街道) 王金莲(南苑街道)
钟秀龙(东湖街道) 胡建勇(星桥街道)
胡荣法(五常管委会)
陈墨飞(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
组委会下设一办四组(设在区文体局):
办公室:陈梅乾兼任办公室主任;
运动会组:张建明兼任组长;
艺术节组:章桂娣兼任组长;
宣传组:吴勇兼任组长;
保卫组:郎一舟兼任组长。
附件2
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总规程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名区”建设,区政府决定,举办杭州市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这是一次深化我区体育竞赛改革、推进体育社会化,促进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体育盛会。为确保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特制订本规程。
一、 竞赛时间、地点:
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将于2005年8月至11月在各有关镇乡、街道举行。
二、组队方式:
1、系统成年组:区级机关综合队(包括党群及政府口不参加系统组的各部门,由机关党工委牵头)、宣传系统(包括区文体局、卫生局、广电局、计生局、新闻传媒中心等,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邮电系统(包括电信、邮政、联通、移动等,由区邮政局牵头)、金融系统(包括区境内的各类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由人民银行牵头)、政法系统(包括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由政法委牵头)、教育系统(包括区属、局属学校)、区人武部、农业局、林水局、国税局、财政局、工商分局、交通局、建设局、供电局、供水集团、区境内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基层单位单独组队参加。
2、镇乡、街道成年组: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运河镇、乔司镇、塘栖镇、崇贤镇、仁和镇、良渚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中泰乡、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五常管委会、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
三、项目设置:
1、系统成年组: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射击、羽毛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飞镖、保龄球、桥牌、趣味体育、第二套健身秧歌共14个大项;
2、镇乡、街道成年组:设田径、篮球、乒乓、射击、中国象棋、拔河、挑担、登山、舞龙、趣味体育、个人五项(普通人群锻炼标准),第二套健身秧歌共12个大项。
四、运动员资格:
1、凡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在本区工作的外地民工,思想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
2、系统成年组:凡2004年12月31日前在册,工资关系属于本系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合同工均可代表本系统参加比赛;
3、镇乡、街道成年组:凡2004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镇乡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个体户,农民,待业青年,下岗工人均可代表所属镇乡参加比赛;
4、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系统或镇乡、街道参赛,最多参加5个大项的比赛。运动员年龄需在18岁以上(1987年及以前出生),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5、参赛运动员须交验身份证或暂住证、工作证复印件,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各项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或国家单项体协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系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比赛地点按单项规程执行)
序号 | 比赛项目 | 比赛时间 | 参加组别 |
1 | 游泳 | 8月下旬 | 系统 |
2 | 中国象棋 | 9月上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3 | 围棋 | 9月上旬 | 系统 |
4 | 飞镖 | 9月上旬 | 系统 |
5 | 保龄球 | 9月上旬 | 系统 |
6 | 射击 | 9月中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7 | 拔河 | 9月中旬 | 镇乡、街道 |
8 | 羽毛球 | 9月中旬 | 系统 |
9 | 挑担 | 9月下旬 | 镇乡、街道 |
10 | 篮球 | 9月下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11 | 健身秧歌 | 9月下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12 | 乒乓 | 10月上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13 | 登山 | 10月中旬 | 镇乡、街道 |
14 | 足球 | 10月中旬 | 系统 |
15 | 桥牌 | 10月下旬 | 系统 |
16 | 个人五项 | 10月下旬 | 镇乡、街道 |
17 | 舞龙 | 10月下旬 | 镇乡、街道 |
18 | 趣味体育 | 11月上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19 | 田径 | 11月上旬 | 系统、镇乡、街道 |
六、计分、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参赛底分:各队参加第一个大项可获底分10分,参加第二个大项得15分,参加第三个大项得20分,以此类推(如参加5个大项的底分为10+15+20+25+30=100分)。
2、凡获单项前八名者按9、7、6、5、4、3、2、1计分,单项团体前八名者按18、16、14、12、10、8、6、4、2、计分,篮球(不包括定点投篮)、足球、拔河、秧歌、舞龙以个人单项得分的4倍计分。
3、总团体系统和镇乡、街道均取前八名、按各代表团参赛底分、名次得分总和排列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团体项目及单项团体金牌数不加倍),以此类推;
4、系统组必须参加包括田径、健身秧歌在内的7个大项以上的比赛,镇乡、街道组必须参加包括田径、健身秧歌在内的6个大项以上的比赛,方可获得总团体评奖资格;
5、单项团体、单项个人均录取前八名,参加人(队)数不足9人(队)的,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名次,分值不变,只有1人(队)报名的项目,不作比赛(可通知改项);
6、凡获总团体和单项团体名次的代表队均给予荣誉奖,单项个人前三名授予奖牌和证书,四至八名授予证书;
7、大会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七、报名与报到:
1、报名:第一次报名于2005年5月31日截止。各代表团预报参加项目和人数及代表团成员,第二次报名在各单位规程下达后,根据各单项报名要求,按规定时间寄送到大会竞赛组;
2、报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
八、服装:竞赛服装按各单项比赛要求自备。
九、经费:按区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办理。
十、本竞赛总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区八运会组委会;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有关第八届人民运动会的具体事宜可与体育科联系(电话:86225539 联系人:韩益民)。
附件3
第三届余杭艺术节总体方案
一、目的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推进“文化名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原则:
广泛发动,共同参与,城乡结合,各界支持,安全有效。
三、活动时间:2005年5月至10月。
四、参赛单位:全区以镇乡、街道(含五常管委会)组队,共20支代表队参赛。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代表队中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余杭镇、闲林镇、塘栖镇、良渚镇、瓶窑镇等8个镇乡、街道参加全部10项比赛,其他镇乡、街道参加项目不少于6项。
2、参赛选手应为本镇乡、街道成员,不得外请。欢迎各镇乡、街道居民,所辖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务工者等各个层面的选手积极参赛(中小学生谢绝参赛,每两年全区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一个作品(节目)只能代表一个镇乡、街道参加一次比赛。
3、参赛作品和节目要求健康向上,体现余杭特色,应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家乡为主,并与宣传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名区”,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
4、各项比赛均设一、二、三等奖,并设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由参与分和比赛分组成,参与分为各代表队参赛的未获奖单项,每项2分,累计而成;比赛分为各代表队参赛的单项获奖成绩累计组成(每一项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7分,三等奖计5分);优秀组织奖按团体总分的高低和组织工作的有效、文明程度由组委会综合评定。
六、活动安排:
时间 | 活动项目 | 承办镇乡、街道 |
5月 | “三艺节”开幕式暨歌咏大赛 | 南苑街道 |
6月初 | 余杭区群众歌手演唱大赛 | 中泰乡 |
6月 | 余杭区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展) | 塘栖镇 |
6月 | 余杭区戏曲演唱大赛 | 仓前镇 |
7月底 | 余杭区首届民乐演奏大赛 | 鸬鸟镇 |
7月 | 余杭区首届民间造型艺术展览 | 仁和镇 |
8月 | 余杭区群众舞蹈大赛 | 良渚镇 |
余杭区首届语言类节目大赛 | 瓶窑镇 | |
9月 | 余杭区第三届滚灯大赛 | 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街道) |
10月初 | 余杭区民间艺术展演 | 崇贤镇 |
10月下旬 | 闭幕式暨浙江省乡镇文艺汇演 | 余杭镇 |
七、其他:
1、请各参赛代表队抓紧确定参赛项目,填写报名表(附件5),于5月10日前寄往区文体局文化业务科,联系电话:86144692。
2、各单项比赛具体细则另定,由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4
余杭区第八届人民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代表队:(章)
团 长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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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团长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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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团长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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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游
泳 | 中国象棋 | 围
棋 | 飞
镖 | 保 龄球 | 射
击 | 拔
河 | 羽毛球 | 挑
担 | 篮
球 | 健身秧歌 | 乒 乓球 | 登
山 | 足
球 | 桥
牌 | 个人五项 | 舞
龙 | 趣味体育 | 田
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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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参加项目的空格内打“√”,并于5月31日前寄区文体局体育科。
附件5
第三届余杭艺术节参赛项目报名表
参赛代表队 | 镇乡(街道)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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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 群众舞蹈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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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演唱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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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灯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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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造型艺术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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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展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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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节目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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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咏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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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演奏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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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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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歌手演唱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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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拟参赛项目后加“√”。
主题词: | 文化 活动 通知 | |
抄送: | 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4月1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