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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45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余杭区工业
企业长效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建立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建立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建立余杭区工业
企业长效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十一五”时期工业经济快发展、好发展的目标 ,现就我区建立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业是我区生产总值的主要创造者,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保持工业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我区“三大跨越”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在目前工业经济发展面临新问题、出现新困难的形势下,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为企业排忧解难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是“工业企业服务月”和“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化和完善。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是为了加强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多了解企业实情,多倾听企业呼声,以企业需求为第一信号,坚持不懈、热情主动地为企业做好事、办实事。
二、服务内容和重点
面向全区所有工业企业,针对当前企业实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动员和组织政府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帮助解决企业在结构调整、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加强管理、市场拓展、人才培养、招商引资、深化改革等方面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千方百计提供服务。
三、服务项目的确定
1、企业申报。各工业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向政府各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困难,如需要多个部门解决,也可向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申报。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
2、政府安排。针对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地确定服务项目,主动上门服务。服务项目既可解决某个企业的个性问题,也可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共性问题。
3、政府征集。各有关部门和办公室应定期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向企业征集服务项目,并组织人员,安排时间,服务企业。
办公室对申报、征集的需多个部门参与服务的项目,要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和参与部门,并根据项目情况明确完成期限。各牵头负责部门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杭州市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由刘庆龙区长担任组长,周军福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区经发局、发改局、外经局、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房改办、统计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人民银行、供电局、供水集团等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1)。协调小组在区经发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服务活动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以书面形式征求服务项目相关企业对解决方案的满意程度(详见附件2、3、4)。
各责任部门需在每月5日前将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到协调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自行协调解决的服务项目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有关服务情况在《余杭工业》上定期公布,年终以书面形式组织广大工业企业对各部门的服务工作和效果进行评议,以企业的满意程度为依据进行考核评比。
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名单
2、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服务项目交办单
3、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服务项目交办单回执
4、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服务项目反馈表
附件1
杭州市余杭区工业企业
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庆龙
副组长:周军福
成 员:王建强 (区府办)
施成华 (经发局)
胡家胜 (发改局)
王 强 (经发局)
马丽明 (外经局)
潘立军 (财政局)
肖健飞 (建设局)
俞掌兴 (环保局)
吴焕君 (安监局)
隋晓斌 (科技局)
杨仁洪 (人事局)
孙建儿 (劳动保障局)
王啸堤 (教育局)
高伟兴 (交通局)
梅彩菊 (卫生局)
韩志明 (房改办)
夏雪芬 (统计局)
郎一舟 (公安分局)
姜卫平 (国税分局)
吴莹岗 (国土资源分局)
胡 昕 (工商分局)
曹云根 (质监分局)
蔡建成 (人民银行)
曹建平 (供电局)
张朝才 (供水集团)
办公室主任:施成华(兼);副主任:王强(兼)。
附件2
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服务项目交办单
编号(章): 交办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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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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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与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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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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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上报事由填写,并根据区政府各单位职能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请及时予以退回(杭州市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225128;传真:86236144)。
附件3
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服务项目交办单回执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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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 交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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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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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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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牵头部门收到该表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回执相应内容后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225128;传真:86236144)。
附件4
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服务项目反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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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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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与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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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进度 | 预定完成期限: | |
实际完成时间: | ||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 ||
服务 对象 总体 评价 | 总体评价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企业法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该表由项目牵头单位于项目完成同时发给被服务企业,由企业填写,牵头单位于项目完成后次月5日前将本表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225128;传真:86236144)。
主题词:工业 服务 长效机制 通知 | |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