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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爱卫会拟订的《关于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有关除“四害”工作单项达标5年后需进行复验的有关规定,今年杭州市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全国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认真做好复验的各项工作,根据杭州市政府《转发市爱卫会关于杭州市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81号)要求,结合余杭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健康城区和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的目标,按照区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余杭区爱国卫生·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余政办〔2009〕109号)要求,切实做好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
  二、组织领导
  由区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临平城区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工作。
  三、实施范围与原则
  本次灭蚊、灭蝇范围为建城区范围内(包括余杭经济开发区)所有居民住户、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城郊行政村。坚持以除“四害”综合防治为原则,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控制“四害”孳生场所为重点,采取化学、物理、生物防治等一整套系统的防治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10月)
  主要是制订灭蚊灭蝇复验“迎检”工作方案;召开迎接灭蚊灭蝇复验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广泛开展灭蚊灭蝇工作的宣传普及除“四害”科普知识。
(二)全面实施(7月—10月)
1.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蚊蝇孳生地卫生状况。城区各街道和余杭经济开发区要发动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社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日活动,全面清除积水、畅通排水,治理、疏通河道(池塘),疏浚窨井窨缸,整治卫生死角,改善蚊子孳生地环境卫生。同时要以认真清除垃圾、家禽、动物类粪便和露天粪缸及简易棚厕为重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苍蝇孳生地环境卫生。
2.集中开展灭蚊灭蝇突击活动,降低城区蚊蝇密度。城区各街道和余杭经济开发区在各部门、各单位及杭州巾帼西丽、宁大等控虫服务公司的日常灭蚊灭蝇工作基础上,于8月和9月下旬,开展两次灭蚊灭蝇集中行动,集中整治重点为居民小区、居民住户、单位车库、地下室、公园(景点)、绿化带以及窨井窨缸、公厕、垃圾箱、中转站、河道(池塘)等公共环境和“八小”行业、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场、建筑(拆迁)工地、废品收购点等重点场所。
3.组织开展灭蚊灭蝇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全面达标。城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根据灭蚊灭蝇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灭蚊灭蝇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灭蚊灭蝇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区除四害办公室将于8月、9月下旬对城区灭蚊灭蝇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和模拟检查,确保城区灭蚊灭蝇工作全面达标。
(三)迎接检查(10月下旬)
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的复查验收。
  五、工作职责
  为确保复验迎检工作的落实,实行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职责如下:
1.区卫生局负责对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灭蚊灭蝇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检查督促食品行业、公共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并做好灭蚊灭蝇作复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城区各部门不仅要做好本单位及单位宿舍的灭蚊灭蝇工作,还要负责督促下属单位具体落实各项灭蚊灭蝇措施。
3.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所辖社区、单位及城郊行政村的灭蚊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确保辖区内灭蚊灭蝇工作全面达到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技术标准。各社区(村)在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开发区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灭蚊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灭蚊灭蝇、查漏补缺和迎检工作。
4.区城管执法局(城管办)、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河道、公共厕所、垃圾箱、中转站、窨井窨缸、下水道、公园、绿化带、建筑(拆迁)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
5.区贸易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6.工商余杭分局负责督促各类市场和个体工商经营户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车站、长途车站及其交通工具等的灭蚊灭蝇工作。
8.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做好影剧院、歌舞厅、网吧、游戏机房、体育场馆、综合性棋牌房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六、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城区各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复验迎检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保障灭蚊灭蝇工作经费;要加强对街道所辖的社区(村)和所属单位灭蚊灭蝇工作的管理,按照区爱卫办转发《杭州市巩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技术方案》的要求,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制措施,确保灭蚊灭蝇工作达到全国爱卫会的标准。
(二)加大宣传力度
  城区各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各社区(村)要结合除“四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灭蚊灭蝇工作,普及灭蚊灭蝇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灭蚊灭蝇的科学方法。
  (三)加强督促检查
  区卫生部门要依据《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行各业灭蚊灭蝇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加强对“八小”行业场所、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区爱卫办及除四害办公室、疾控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村)和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及除“四害”专业消杀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各部门和各类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落实灭蚊灭蝇措施。区、街道爱卫办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四)推进专业化运作
  城区各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爱卫办要加强对公共环境除“四害”专业消杀机构的监管、督查和考核,加强对辖区单位灭蚊灭蝇的检查指导。对自行开展灭蚊灭蝇工作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委托专业消杀机构(PCO)承包服务;各PCO作业公司要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有关灭蚊灭蝇标准,认真做好城乡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并配合做好对城区各街道、社区、村以及余杭经济开发区开展灭蚊灭蝇工作的技术指导、查漏补缺。
(五)严格工作考核
  对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实、存在问题较多、影响灭蚊灭蝇复验工作的街道和部门,区爱卫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的有关条款,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单位责任人予以处罚。
  七、经费和药物
  灭蚊灭蝇药物统一由余杭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供应。灭蚊灭蝇经费继续采取“三个一点”即政府拨一点,单位出一点,群众拿一点的办法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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