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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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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7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2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3日召开的市安委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查四促两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从8月初开始到国庆节利用2个月时间,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程运输、建筑施工、密闭空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等方式,由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职能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层层组织动员,搞好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在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抄送区安委办(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实施方案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强力整治,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有效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8月下旬,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具体组织工作由区安委办另行通知。各地各单位要在9月20日之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结果向区安委办报告。
  二、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工程运输安全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道路交通领域要针对事故多发以及夏季高温多雨,车辆不稳定性增加等情况,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强事故预防,提高管控能力,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领域要结合夏季高温、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特点,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等消防设施、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排查整改,扎实筑牢“防火墙”工程,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隧道、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和沟槽及脚手架支护的监控,强化对建筑塔吊、物料提升机和提升吊篮安装、拆卸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密闭空间作业领域要加强对从事污水管道、污水泵站、地下隐蔽工程等通风不畅通场所施工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努力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要大力开展以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为内容的安全检查活动,督促落实专用防护用品配备以及现场监护、通风排气、空气置换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开展调查,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监督管理到位。工程运输领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强化路面执法和工程运输源头管理,对违法违章问题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工程运输企业和车辆要依法予以严惩,对涉及工程运输车违章肇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坚决遏制工程运输事故上升的势头。要通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温家宝总理在7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在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集中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同时,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评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对企业相关申请的支持或限制依据,由相关部门予以政策制约。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政策引导、财政奖励、中介帮扶,不断扩大达标面,提高达标质量,引导更多的企业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加快推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推进解决当前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强化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规范安全行为。
  四、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个别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贯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落实到各企业单位,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努力促进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好转,全力确保年初区政府提出的“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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