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区残联拟订的《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主办单位
余杭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余杭区体育局、余杭区教育局、余杭区民政局。
三、时间
2012年9—10月。
四、组织机构
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拟成立)。
五、组团方式及赛项设置
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组团参赛,共有20个代表团,以团体总分和金牌榜排名,分别取前六名。比赛将根据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及运动功能最低分级标准进行医学分级,共设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射击六个大项。
六、竞赛规程
具体比赛项目和计分办法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按《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总规程》执行,各单项比赛具体时间、地点由大会组委会另行发文明确。
七、经费开支
大会开幕式、闭幕式、组织宣传、场地器材、裁判员、工作人员等所需经费,参赛运动员集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运动员、教练员的食宿及奖励经费等由大会负责保障。
各代表团交通费、服装费、组团集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等自理。
八、相关要求
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既是鼓励广大残疾人朋友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展示自强不息精神风貌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展现我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及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为此,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要求,尽早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各项准备工作,精心选拔运动员,认真集训、积极参赛,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确保区第六届残运会的顺利举行。
附件: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总规程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地点:2012年9月—10月,地点按单项规程。
三、承办单位: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余杭区体育局、余杭区教育局、余杭区民政局。
四、参加单位: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共20个代表团。
五、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射击六个大项。
(一)田径
1.视力残疾男、女组:
2.听力言语残疾男、女组:
3.上肢残疾男、女组:
4.下肢残疾男、女组:
(二)游泳
1.听力言语残疾男、女组:
2.肢体残疾男、女组:
3.视力残疾男、女组:
(三)羽毛球
1.上肢残疾组:男、女单打
2.下肢残疾组:男、女单打
3.听力言语残疾组:男、女单打
(四)乒乓球
1.上肢残疾组:男、女单打
2.下肢残疾组:男、女单打
3.听力言语残疾组:男、女单打
(五)中国象棋(不分残疾类别和男女组别)
(六)射击
肢体残疾男、女组:气步枪卧射40发(男)、20发(女)
六、参赛办法
1.每个代表团限报运动员15名,其中听力言语残疾组运动员各代表团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
2.各代表团团长1人,领队1人,其余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3。
3.各代表团必须参加四个大项以上的比赛。
4.各代表团每名运动员允许参加三个大项的比赛,各单项参加人数及项目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七、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规定的运动功能最低分级标准。
2.凡户籍在各镇、街道、开发区的运动员均可代表各代表团参赛(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须经当地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4.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
5.运动员年龄要求,以选拔培养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为主,具体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八、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各项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程。
2.其他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1.第一次报名:
2.第二次报名及报到:按补充通知及相关单项竞赛规程。
十、录取与计分办法
1.各代表团每参加一个大项计底分10分。
2.各代表团未报足四个大项的比赛,将不录取团体总分名次。
3.2个单位2人以上(含2人)报名立项,各单项和单项团体均录取前六名,计分方法按下表。
参赛人数 | 名次
录取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5人以上 | 6名 | 7 | 5 | 4 | 3 | 2 | 1 |
5人 | 5名 | 6 | 4 | 3 | 2 | 1 |
|
4人 | 4名 | 5 | 3 | 2 | 1 |
|
|
3人 | 3名 | 4 | 2 | 1 |
|
|
|
2人 | 2名 | 3 | 1 |
|
|
|
|
4.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以各代表团的参赛底分、单项得分之和排列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6.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经费
大会开幕式、闭幕式、组织宣传、场地器材、裁判员、工作人员等所需经费,参赛运动员集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运动员、教练员的食宿及奖励经费等由大会负责保障。
各代表团交通费、服装费、组团集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等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其他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单 位:(盖章)
团 长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领 队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代表团总人数 |
| 工作人员数 |
| ||||||||||
男运动员人数 |
| 女运动员人数 |
| 聋人运动员人数 |
| ||||||||
项 目 | 田 径 | 游 泳 | 羽毛球 | 乒乓球 | 中国象棋 | 射 击 | |||||||
参加人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第一次报名表必须于
区残联联系人:宋晨燕 联系电话:8624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