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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质监余杭分局关于《余杭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余杭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清查、整顿我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蜜饯行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将蜜饯行业作为全区食品安全区域整治重点对象,从源头上规范治理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以《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部分蜜饯生产加工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以塘栖镇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顿现有企业加工场所,切实改善加工设施和生产环境,有效提高行业生产水平;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创新监督抽查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面提升蜜饯行业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1. 全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自央视曝光事件后不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 严厉打击蜜饯行业添加剂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铲除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惩处不符合QS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的蜜饯生产企业,查处率100%

3. 重新核发全区蜜饯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QS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吊证关停,严把市场准入关;

4. 全区蜜饯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蜜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祝振伟任组长,副区长许玲娣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质监余杭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工商余杭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环保局及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塘栖镇、崇贤街道、乔司街道、星桥街道、瓶窑镇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蜜饯整治办),设在质监余杭分局,曹云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立即开展整顿整治

责令全区所有蜜饯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重新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严厉打击蜜饯企业使用虚假检测报告的欺诈行为。在全区蜜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蜜饯生产企业进行彻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蜜饯生产加工黑窝点。由区蜜饯整治办牵头,组织各职能成员单位对全区所有蜜饯企业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同时配合上级部门联合执法,对问题蜜饯生产企业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

对全区蜜饯生产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产许可证重新核查,对不符合QS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吊证关停,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审查通则和细则要求企业按QS要求的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四)加大产品抽检力度

在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加大抽检覆盖面,确保实现覆盖蜜饯取证企业和所有产品,全面掌握取证企业质量状况。严格按照抽样规程组织开展抽检工作,做到统一抽样、统一送样、统一检测,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严格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再次发生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

(五)加强企业证后监管

准确把握蜜饯生产规律和工艺特点,针对蜜饯生产周期、中小企业聚集等特点,强化监管巡查重点。加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蜜饯生产企业整改工作的监督回访。进一步加强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验验收制度,对原材料进行溯源管理,杜绝采购无证或不合格原材料等行为。严防霉变、肮脏的蜜饯原料低价流入加工环节。

(六)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针对蜜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品类别多、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化验员水平较低等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对蜜饯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七)充分发挥蜜饯协会作用

借助行业协会平台,加强对蜜饯生产企业业主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业内企业的相互监督,实行行业自律。

(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全面梳理全区食品原材料、生产、流通、消费四个监管环节监管措施,依法依规查找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并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突击整顿阶段(425——510

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问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责令问题企业停产整顿,对涉嫌问题企业立案调查。同时对全区蜜饯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企业产品抽检力度和覆盖面,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

(二)集中治理与全面整改阶段(511——630

对全区蜜饯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核,对不符合QS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吊证关停。根据上一阶段排查问题,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按照QS要求的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三)总结提高阶段(71——831

按照确定的目标和重点,认真总结此次蜜饯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暴露的问题、蜜饯产品整治的具体措施,分析典型案例以及存在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立毅“要吸取教训,直面问题,严格整改,不走过场”的批示要求,提高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把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紧迫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来抓。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行动,重拳出击,形成强大声势,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对所有问题蜜饯生产企业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依法制订相配套的整治政策,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制保证。

(四)加强沟通,公开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员,并在55日前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上报至区蜜饯整治办;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每天的整治信息报送区蜜饯整治办,由区蜜饯整治办汇总并编发工作简报,确保信息畅通(区蜜饯整治办联系人:质监余杭分局食品科张宇环,联系电话:86208250,传真:8620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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