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区广泛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余杭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积极申报、扎实创建,全区已有10家单位被命名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根据创建要求,2011年,区安全监管局、国土余杭分局、区司法局等3家单位通过单位申报、考评验收,已达到创建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命名上述3家单位为“余杭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做好表率。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示范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我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